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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终篇的具体化

  • 小说:《资本论》基本理论在终篇的具体化:《资本论》终篇再研究
  • 作者:陈俊明
  • 字数:1089783
  • 更新时间:2021-09-29 09:25:23

政治经济学一开始创立的时候就是具有批判性的科学,资产阶级古典学派在创立它的时候就赋予它以一定的批判性,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这种批判性从一开始就是有局限的、有缺陷的。当它在主要方面丧失了批判性之后,也就走向破产了。特别是在进入资本主义较为发展阶段之后,资产阶级已经完成了从革命者向保守者的转变,与此相适应,它也转向庸俗化。因为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已经夺得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不偏不倚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公正无私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379]。与此同时,原先在古典经济学中已经包含的庸俗因素则被庸俗经济学家急速地过度地放大,并且很快形成气候,在马克思所处时代成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主流。

面对这种情况,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批判地继承古典学派理论合理内核的同时,也继承了它的批判性,并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彻底改造了它,对它的不彻底性、非辩证性、肤浅性和片面性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重塑这种批判性,从而能建立系统而能动的科学体系。马克思很重视理论的批判性品格,直至1862年底,他的两个《资本论》手稿都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冠名,此后,才将《政治经济学批判》当成副标题。[380]这表明,马克思很重视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发扬光大,将这种批判性当成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本特征。和其他基本理论一样,贯彻《资本论》始终,并且还因为奠定在发展的基础上而更显出批判的科学性。现在,我们就来研究这种批判在终篇的具体化。之所以和其他基本理论一样也说“具体化”,是因为终篇批判的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包含着已经破产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特别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公式”[381],——从这个所谓的“公式”所包含的立场、方法、内容、价值以及它以训导式[382]的、教条式的表现形式、极力掩盖本质真相、毒害舆论等等方面看,都是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至高标杆,甚至是当今西方经济学都没有超越的标杆,——是他那个时代庸俗经济学的集大成,还因为它将批判的矛头指向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并且正是通过批判,马克思最终创立了他的科学研究和批判的新范式,导致整个理论体系的批判性的完成。

第一节 《资本论》是彻底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在一开始进行科学研究的时候就很重视理论批判的作用:“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够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的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383]可见,他把理论当成“批判的武器”,是掌握群众以对旧社会进行“武器的批判”的重要前提。

一、批判性是《资本论》的重要品格

从理论的发展看,批判在不同场合具有不同的涵义。大体看来,有狭义的,有广义的。前者与怀疑、异议、斗争、驳斥、抛弃、改造等情节紧密联系,针对的是异己的他者;后者则可带有独特性、超越性,它可直接、间接地指向批判对象。这种对象既有批判异己的他者,即对他批判,也有批判主体自己本身,即自我批判,后者体现了主体的历史发展,即现阶段对以往发展阶段的超越,是规定性的丰富、具体化。虽然前者以破坏性为主,后者以建设性为主,但两种批判并非彼此对立或分开的。实际上,批判就是破与立的统一:“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批判性是理论的重要品格,也是其转型发展的重要机制。因此,不能因为它有狭义的含义就忽视它的广义含义。对一种历史发展的理论来说,批判性极为重要。没有批判性,理论就不能发展,就不能显示自身相对于其他相关理论的优越性和战斗力、就不能避免僵化,从而不能避免教条化。要使一种理论具有批判性,它的理论家必定要有丰富而敏锐的发现力、辨别力、判断力,还要有高超的分析力、思辨力等,但最重要的是有新的先进的立场、理论、方法和胆略等。在阶级社会中,这又取决于他所从属的阶级。毛主席说:“在阶级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社会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384]这种烙印又决定着各个理论家从事批判活动的方向和力度、持久性、彻底性。

任何理论要有影响,都必然要挑战原有的理论,要标新立异就要或多或少地进行某种可选择的批判。但是真正科学的批判绝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随心所欲地就事论事,或以自己的理论来评判。科学的批判不是通常人们理解的那种具有单纯主观性的批判,作为新生事物的代表对旧事物、旧过程的批判,它具有客观性,这是由对象的性质所决定。任何对象的发展都从其过去发展到现在和将来,都是新陈代谢,其中包含自我批判和对他批判。当然,它也具有主观性,其选择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批判所体现的洞察力、广度、深度、力度、影响力与别的批判家都有不同。资产阶级学者出于其特殊的阶级利益而论证的理论,包含了许多主观的东西和偏见,所以,马克思对它的批判不能不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不过,这种批判虽然带有阶级性,但仍然是有客观依据的。与马克思同时代的俄国资产阶级学者考夫曼对马克思的批判的评价很能说明问题:

“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批判将不是把事实和观念比较对照,而是把一种事实同另一种事实比较对照。对这种批判唯一重要的是,把两种事实尽量准确地研究清楚,使之真正形成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尤其重要的是,同样准确地把各种秩序的序列、把这些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连贯性和联系研究清楚……根据他的意见,恰恰相反,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385]

马克思《资本论》的批判性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批判性的继承和发展。我们既要看到马克思对古典学派理论的批判继承,也不能忽视他对后者批判性的继承。马克思说:“我所说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是指从威·配第以来的一切这样的经济学,这种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相反,研究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386]他还称古典学派为“批判的政治经济学家”[387],“曾以严格的批判态度对待国家机器”。[388]之所以这样,因为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如斯密、李嘉图等人,都处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他们代表的资产阶级在当时具有一定程度的革命性。而他们又都是一身二任的,既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或者本人就是资本家,又是诚实研究的科学家。他们的“使命只是表明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如何获得财富”[389],所以很有必要深入最重要的经济发展过程内部,研究隐藏其中的规律。在这个阶段,经济发展过程的重心已经从流通过程转移到生产过程,因而必然要批判已经过时的重商主义等理论,既要论证商业必须服从工业,也要让重商主义的过时理论退出历史舞台。对此,马克思肯定地说:“现代经济学不断与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作斗争,……攻击这种主义是一种纯粹的幻想和完全虚构的理论。”[390]人们不难发现,斯密在《国富论》中对重商主义有过较广泛的批判。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在一定发展阶段之所以具有批判性,还因为土地所有者阶级仅仅依据土地所有权从工业资本家手中分割了大量的地租,并且后者还提出一系列鼓吹不劳而获的理论,例如马尔萨斯在19世纪20年代初期“曾维护这样一种分工:让实际从事生产的资本家承担积累的任务,而让另一些参加剩余价值分配的人,如土地贵族、领受国家和教会俸禄的人等等承担挥霍的任务”[391]。因此,他极力鼓吹高额地租。在占统治地位的工业资本家看来,这不仅是对他们利益的侵夺,还是对他们积累能力的严重削弱。因此,工业资产阶级及其理论家当然要加以批判,“认为大地主是多余的”[392]。在这些古典学者中,马克思最推崇李嘉图的批判精神。他曾经这样评价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说它的头“两章包含着他对以往政治经济学的全部批判,他在这里同亚·斯密的贯串其全部著作的内在观察法和外在观察法之间的矛盾断然决裂,而且通过这种批判得出了一些崭新的惊人结果。因此,这头两章给人以高度的理论享受,因为它们简明扼要地批判了那些连篇累牍、把人引入歧途的老观念,从分散的各种各样的现象中吸取并集中了最本质的东西”[393]。在终篇,马克思还这样说:“古典经济学把利息归结为利润的一部分,把地租归结为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使这二者在剩余价值中合在一起;此外,把流通过程当作单纯的形态变化来说明;最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归结为劳动;这样,它就把上面那些虚伪的假象和错觉,把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这种独立化和硬化,把这种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把日常生活中的这个宗教揭穿了。这是古典经济学的伟大功绩。”[394]不过,即使是这样,这种批判性也是不彻底的,“甚至古典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从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必然是这样,——也还或多或少地被束缚在他们曾批判地予以揭穿的假象世界里,因而,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不彻底性、半途而废和没有解决的矛盾中”[395]。毕竟他们本质上是有产者的代表,作为理论家,他们能够在可能的限度内探讨过程的发展规律,即进入间接性的较浅层面,作为资本家,自然没有必要、也不敢再深入更深的层面,即研究过程的本质关系如何演变、如何影响过程规律的作用等。这种特性对后来的特别是现代的西方经济学有相当大的影响。

二、《资本论》科学批判的维度

《资本论》的科学批判至少有四个维度:

首先,是对流行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进行总的清算。马克思认为:“把剩余价值理解为剩余劳动,就要对经济范畴的整个体系进行总的批判。”——这个体系就是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否则,就会“为既有的经济范畴所束缚……而陷入令人不快的矛盾”。[396]我们知道,一定的范畴是一定的经济关系的反映,或者说是在一定阶级的经济学中的理论概括,所以,这种束缚,归根到底就是资产阶级立场、眼界的束缚,更是他们造成的各种混乱的束缚。显然,要在政治经济学这块资产阶级经营了二百多年的场所建立起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大厦,就得炸毁旧的大厦并彻底清理其地基。这种情况,就像黑格尔改造主观逻辑一样。黑氏认为,在这方面“材料固然很够,但其他的障碍却更多”,非得费力气改造不可。[397]当然,马克思与黑格尔根本不同,黑格尔只是要给予一个新的规划,而马克思则“不得不把一切统统推翻”[398]。这种批判涉及这些文献的理论观点、方法、历史观等等方面。所以恩格斯说马克思“把对所谓社会问题的科学研究,即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399]。

对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马克思有一系列的批判,如果结合终篇的批判,这几个总的批判必须特别注意;

一是批他们的唯心史观。他一再指出:“经济学家们在论断中采用的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400]无论是认为分配关系是历史的还是自然的,全都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自然的。正因为这样,他们将资产阶级社会的规律当成一切社会都通行适用的规律,因此基本理论可以是一成不变的。在终篇,他指出,有两种分配观:一种认为,“分配关系被认为是自然的关系,是从一切社会生产的性质,从人类生产本身的各种规律产生出来的关系。”一种则:“虽然承认分配关系的历史发展性质,但同时却更加固执地认为,生产关系本身具有不变的、从人类本性产生出来的、因而与一切历史发展无关的性质”[401]。对此,马克思当然要进行批判。

资产阶级学者根据这种历史观,必然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

二是批其基本理论的前提错误,最典型的是“单个理性经济人”假设。他嘲笑说:“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流行着一种法律上的假定,认为每个人作为商品的买者都具有百科全书般的商品知识。”[402]各个主体没有任何实力和个体的区别,都看得懂伦敦交易所的通用的年息表。[403]与此相联系,他们必然从单个孤立的个人出发,而将各种关系当成已知的前提。

三是批他们的对象错误。他们必然否认特殊过程的规律与一般过程的规律的性质差别,并将前者当成后者[404]。与此相联系,他们必然只重视物的运动,而忽视主体的作用。而在考察物的运动时,既将它的不同历史阶段混为一谈,又将它的不同层面混为一谈。

四是批其方法的错误。这类错误相当多,比较突出的是“抽象力的运用”。马克思说:“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并且,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405]显然,无论是研究细胞还是已经发育的身体,都要运用抽象力。但是,即使在李嘉图那里,抽象力的运用也有缺陷。李嘉图的“抽象还不够深刻,不够完全,因而当他……考察商品价值时,一开始就同样受到各种具体关系的限制”[406],而且“跳过必要的中介环节,企图直接证明各种经济范畴相互一致”[407]。马克思称前者是“抽象力不足”,后者是“强制抽象”。

除此之外,马克思还指出:“经济学辩护士的方法有两个特征。第一,简单地抽去商品流通和直接的产品交换之间的区别,把二者等同起来。第二,企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简单关系,从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矛盾。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408]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是他们有意将一般与特殊混为一谈了。

五是批他们的范畴错乱,将抽象性的范畴与具体性的范畴混为一谈:“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由此必然会产生哪些理论谬误,这将在第三章中得到更充分的揭示,那里要分析以利润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所采取的完全转化了的形式。”[409]这种错乱,更导致他们不能正确地处理抽象的内在规定与比较具体的外在的社会表象之间的关系,甚至将表象当成依据、规律,因而一般的理论缺乏层次、不能表现历史的发展,所以很难由以正确地联系实际。

在对资产阶级经济理论的批判上,马克思虽然涉及面广,但他是有重点的。纵观整部《资本论》,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用很大的篇幅着重批判了“斯密教条”和“萨伊公式”。尤其是对“斯密教条”,马克思在各卷的末篇(包括终篇)中都分别从不同的侧面批判过,有的还是多次的(详见后文)。

在一般人看来,批判就是推翻、抛弃,但是马克思的批判并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扬弃,不是虚无主义,而是针对那些思想或理论的研究性或辩护性、深刻或肤浅分别对待,既有在深刻分析之后彻底抛弃,如西尼尔的“最后一小时”论,也包含有选择的批判之后通过重建而继承。这就不用赘言了。

其次,马克思还把批判矛头指向资本主义制度。他认为,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它“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410]《资本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实际上也就宣告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这是比任何道义上的诅咒厉害万倍的批判。恩格斯在向人们介绍马克思及其《资本论》时说:“这部著作叙述了他的经济观点和社会主义观点的基础,以及他对现存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后果进行的批判的基础。”[411]可以说,这才是马克思研究和批判的根本目的。对此,敏感的资产阶级学者也已经意识到了,例如俄国的考夫曼一看到《资本论》,就发现“这部著作对现代经济制度的主要基础提出了系统的批判”[412]。由于批判的深刻和科学,连考夫曼都感到折服,承认“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了支配着一定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马克思的这本书确实具有这种价值”[413]。诚然,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也有很多人从各自阶级的立场上批判过资本主义制度,但却没有人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批判,为了与他们相区别,马克思在第二版跋中还明确宣布,“这种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414]

再次,这种批判本身就包含着超越和建树。在批判蒲鲁东时,马克思就明确地宣布:“我要破坏,我也要建设。”[415]在马克思那里批判和建树之间并没有彼此隔开的鸿沟,毋宁说,两者相得益彰。恩格斯告诉我们:“马克思打算以批判迄今存在过的全部政治经济学的形式,总结自己多年研究的结果……”[416]在马克思看来,科学研究和批判是统一的。他自豪地说:“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417]他还说,“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418]我们看到,在《资本论》中,有许多问题是通过批判而深化的。例如,马克思在批判分析斯密教条的基础上,科学地阐明了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问题。另外,还有些领域,是马克思批判地开辟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的方法固然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所决定的,但也与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有关。正是在分析批判李嘉图试图以抽象的价值规律来解释一切具体的经济现象的做法的基础上,他创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研究范式,即通过“事后思索”的方法,在严格的条件下阐明价值规律之后,再使之与经济发展阶段的上升相结合、并据此逐步与相关的条件结合,阐明它的内容的转型发展,再以发展了的比较具体的价值规律来解释复杂化的经济现象。更新颖、更有特色的是,通过批判庸俗的“三位一体公式”的产生条件,而使他所揭示的过程已经发展了的内在规定与社会表面的竞争和资本家的观念相联系,从而阐明这种内在规定必然颠倒表现而接近社会表象。[419]

最后,马克思的叙述即逻辑过程本身也是批判的。他自豪地说:“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420]这就是“通过批判使一门科学第一次达到能把它辩证地叙述出来”[421]。这种批判,首先是对历来的著作家的论述方法的否定。他们是“用含糊不清、枯燥无味的语言写书,以致普通人看了脑袋都要裂开”。而马克思的叙述方法,则“使最枯燥无味的经济问题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叙述的特点是通俗易懂,明确,尽管研究对象的科学水平很高却非常生动”。[422]和马克思敌对的资产阶级学者的这些评价的确反映了马克思叙述的特点。但是,仅仅这样看还是十分肤浅的,因为马克思批判性的叙述,主要表现在它赋予材料以生命力,并且建立在充分占有材料并加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既重视阐明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规律,还重视根据内在的抽象规定再现整体,并且还要在逻辑发展过程中科学地反映对象发展的历史。这就和庸俗经济学的表象法、古典经济学把简单规定和复杂问题混为一谈的强制抽象法形成强烈的反差,并使之相形见绌。更重要的是,这种叙述还形成特定的范式,使深化研究与外化表现相统一。

显然,这些批判在终篇更加集中,因为接近终点,基本理论臻于完成或具体化,批判亦随之臻于具体化。在这里,批判“三位一体公式”是显而易见的,批判资本主义基本制度也是集中的,其批判性地创建、批判地叙述更见功夫、功力。特别是通过批判完全描述社会表象的“三位一体公式”,并在分析它产生的客观条件使他所揭示的内在规定顺理成章地接近了社会现实。这种阐述是空前合理的。在李嘉图那里,也曾努力实现内在规定与社会表象的对接,以解释社会表象,但他没有找到由此及彼的路径,只是生硬地将最抽象的理论规定与最具体的经济现象直接对接。

事物的阶段性的历史发展不同于一般的发展,阶段的上升并不是线性的缓慢的量变,而是转型发展的,一方面是事物或对象本身“幼年期”与“成年期”的质的区别,另一方面是其运动条件的较大变化。因此,它往往表现为转型发展。由是,基本理论的范畴也要发生转型。客观过程的转型发展不是割断历史,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转型,所以就必须采取理论范畴转型的方法来反映历史的变化。可见,转型绝非转轨。转轨之后,新的概念就与原有的概念脱离关系,就像原苏联转轨为俄罗斯之后,后者的社会性质就与前者没有关系一样。而转型则既没有割断历史,也没有改变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所以新范畴不过是原有范畴的变形,从而原有范畴与新范畴之间就是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离开原有范畴的基本规定,新范畴就什么也不是。这样,范畴的转换既是基本理论的发展,又是原有逻辑的展开,起点范畴是包含着后续范畴的萌芽,后续范畴是发展了的原有范畴,直到最后又回到放大了的复杂化了的起点范畴。正如列宁所说的:“真理不是在开端,而是在终点,更确切些说,是在继续中。”[423]只有这样,理论才能以范畴的递延嬗变合理地再现过程的历史发展和轨迹。

显然,这样的理论体系绝非容易构建的,它包含的深刻内涵也非常人能够很快领会。诚然,人们也知道,不能割断历史,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用与时俱进的理论反映发展了的过程。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更不是“昨天一种理论、今天一种理论”,不管两者有什么关系。当人们离开原有的理论,用一种新的更实用的理论替代它的时候,可能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偏离了原来的轨道和发展逻辑了。所以,这种彻底性极其重要,忽视这一规定,科学性就可能变味,降低为肤浅的合理性、实用性、时尚性。显然,那些具有一系列概念、模型但彼此之间并非紧密联系、甚至连起点都没有选择好,从来不考虑起点和过程、终点的逻辑关系的理论,其概念体系的推出和演变没有章法可循、不能反映过程或事物历史发展的理论,根本没有彻底性可言,自然谈不上是科学的理论。西方经济学就是这样的理论。

以上所涉及的四个维度的批判,并非全都一样。第一、二种批判是针对特殊对象包括客观对象和相关的理论、思想,或者说,是站在对象和相关理论思想的外部,更确切地说,是站在其对立面来对它们进行批判。这也是一般人所理解的狭义的批判。这种批判之所以重要,因为除无产阶级外,没有什么人能够敢于进行这种批判。虽然资产阶级学者对资本主义制度、资本运动也能、也曾在一定的范围、限度内进行自我批判,但充其量只是可以忍受的、肤浅的、小骂大帮忙式的纠正。而第三、四种批判则是针对自己理论的,是理论的自我发展和超越。显然,这种批判是要建造一个新的完整的理论体系,以诉诸无产阶级和广大的劳动大众对旧社会、旧制度、旧理论、旧思想的武器批判。相对而言,这种对他者的批判只是马克思科学批判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可以说是狭义的批判,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几方面批判的统一,涉及面广,可以看成广义的批判。根据马克思的科学逻辑,它们必定在理论结构的终点即终篇集成。这里,我们主要研究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包括古典学派和庸俗学派的错误所进行的批判即狭义的批判,由于这是在终点处,要阐明理论内在规定与其社会表象的关系,涉及理论的创造性发展和科学表述,所以是广义批判的集合、总结。

三、《资本论》科学批判的彻底性

不言而喻,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理论批判史上是独树一帜的,而且是空前的、科学的。这既决定于他所代表的无产阶级的立场和眼界,决定于他的深厚无产阶级感情,还决定于他的理论的彻底性、方法的科学性、分析洞察力的深刻性,以及他对相关经济思想史、经济发展史及其相互联系的全面掌握、透彻了解,因此,他的批判性是彻底的。这种彻底性至少表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贯穿始终。从起点开篇到终篇,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贯穿着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批判,不管是古典学派还是庸俗学派的理论,都一一筛过。对这些批判,我们不必在这里一一陈列,只要看看他对古典学派的批判就够了。例如他指出:关于最基本的价值本身,“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意识地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同体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当然,古典政治经济学事实上是这样区分的,因为它有时从量的方面,有时从质的方面来考察劳动。但是,它从来没有意识到,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424]。可见,古典学派研究的劳动价值论并非完全科学。以这样有缺陷的理论如何能支持整个理论体系的健康发展呢?如何能有效地避免庸俗化呢?如果说,在开头处论证劳动价值论的一般规定时,他主要以古典学派为批判对象,因为庸俗经济学在这个最重要的基本理论上只有谬论,没有提出任何有价值的观点,那么,随着研究的发展,到终点处,研究已经从对象内部延伸到对象的外部,这里要批判的当然主要是庸俗经济学了。道理很简单,流通和社会表面的竞争、过程的社会表象是庸俗经济学最感兴趣并且最着力反映的。[425]

如果从逻辑阶段的上升看,每当在上升的关键场合,马克思都结合批判而推进研究。之所以这样,主要原因在于对象的发展不是发散的,它的开放式发展要沿着一定的方向、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律从比较简单、低级的阶段向比较复杂、高级的阶段上升,是阶段性发展的。显然,阶段的上升本身就是客观对象的一种自我批判,因此,理论的发展也要以理论批判的方式来表现这种客观的批判。从这种意义看,这种批判就可能不是“倾向性”的,而是“正面的叙述”[426]。例如,在论述价值生产向剩余价值生产转化时,马克思就加进了生产条件这一重要因素,说明在资本主义进入初级阶段的时候,生产条件和规模已经发生变化,因而相对劳动生产率也大幅提高,从而才能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限定在工作日的一定部分,才有剩余价值的产生。这样的论述过程似乎没有雷鸣电闪式的批判,但与古典经济学家论证利润(他们没有剩余价值的概念)相比完全不同,更显得科学与合理。当然,这个时候也不是没有带“倾向性”的批判,在论证资本总公式的时候,他也一再结合对资产阶级学者的批判。

这种贯穿始终的批判与正面的论述一起展开,尽管篇幅很大、内容丰富,但绝非蜻蜓点水、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而是彼此之间紧密连贯的。之所以能这样,因为所批判的思想或理论是安排在连贯的逻辑过程之中实施的,是根据研究和论述的进度、深度等需要而安排的。对一些比较有影响、比较阴险或错误较隐秘的理论思想,马克思还不止一次地从不同的层面进行批判。

二是彻里彻外。经济发展过程是极其复杂的,有看得见的过程发展,看得见的现象,更有许多看不见的但又主导过程发展的内在规定。众所周知,任何过程都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运行的,这种规律和本质一样,是看不见的,是事物的内在规定。相对而言,本质规定是决定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性因素,属更深的层面。其规律、本质就是列宁所说的一级本质、二级本质。[427]如果借用哲学的语言,看得见的层面是直接性的,看不见的则是间接性的,因为它要透过事物的存在、通过事物之间的关系来揭示包含其中的内在规定。这样看来,经济发展过程有两个大层面、至少四重小层面:能够直接观察的直接性层面有两重:一是过程运动本身,二是过程的某种表现形式;不能直接观察的间接性层面至少有两重:一是过程运动的规律,二是事物的本质规定。要全面彻底地再现具体,就必须完全地涉及这四个层面。这四重层面是紧密结合着的,不能随意将它们分割开来。正因为这样,在实施狭义的批判时,马克思并不满足于对过程的混乱、野蛮实施鞑罚,而是更深入其内层,发掘其规律和本质,鉴于客观对象包含有内外层面,他还着力阐明对象深层规定与外层表现的联系。人们普遍认为,理论能够达到最深层的规定,是其科学性的重要表现。固然,科学研究就是要揭示一般人所看不见的内在规定,但是,这些内在规定是在暂时撇开了许多条件、因素的情况下达到的,是不能直接观察的,甚至是与现实相去甚远的。马克思举例说:“物理学家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428],经济学研究也是这样。因此,研究所揭示的内在规定必然远离现实过程,于是,进一步的研究有必要从极其抽象的状态下回过头来,结合原先被暂时撇开的条件,阐明抽象规定的具体化。要使之能说服人,还要阐明这种内在规定如何在社会表面上表现出来。这样做不仅是逻辑发展的需要,而且是事物的固有本性所要求的。在天文学史上,哥白尼首创的“日心说”虽然揭示了地球运动的规律,在当时却受到人们的怀疑。人们看到的是相反的现象:太阳围绕着地球转。可见,哥白尼的学说还不是彻底科学的。后来,天文学进一步阐明,由于人们是站在地球上观察地球与太阳之间关系的,而地球会自转,所以“地球绕太阳转”这种人们看不见的本质规定就颠倒地表现为“太阳绕地球转”这种现象。只有这样,天文学才真正成为科学,才能说服群众,不受教会的蒙骗。显然,科学研究要再现具体,必须既有深化、揭示内在规定,又能合理地阐明内在规定的外化,使内在规定与外在表现建立起联系并统一。只有这样的理论才是彻底科学的,才能接近、解释现实,才可以掌握群众。如果只有深化没有外化,就意味着它还只是半截子的。就马克思的理论而言,它深入地揭示资本运动的规律、运动,这是不言而喻的。这样,他就不仅在理论的内在规定方面,对古典学派进行深刻的批判,而且在内在规定的外化表现上,对庸俗经济学进行更深刻的批判。尤其在终篇,后者更为集中、全方位,更有穿透力、震撼力。

三是全面的、全方位的。《资本论》不仅自始至终贯穿着批判,对主要过程、理论的批判深入浅出(彻里彻外),而且涉及面非常广。恩格斯曾这样评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1859):“我们面前的这部著作,绝不是对经济学的个别章节作零碎的批判,绝不是对经济学的某些争论问题作孤立的研究。相反,它一开始就以系统地概括经济科学的全部复杂内容,并且在联系中阐述资产阶级生产和资产阶级交换的规律为目的。既然经济学家无非是这些规律的代言人和辩护人,那么,这种阐述同时也就是对全部经济学文献的批判。”考夫曼也发现,马克思“说了很多激烈的批评的话,对几乎所有的人都骂了”[429]。可见,他的批判不是针对某个、某些人,而是整个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不仅批判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还顺藤摸瓜,直捣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甚至资产阶级的观念。即以“萨伊公式”而论,马克思的分析批判是多层面的。先是从其形式来批其不合理和偷换概念,再深入揭露其内容的不合理,即用三个所谓的价值“源泉”来替代社会劳动这个唯一源泉。但批判还没有完成,他还进一步分析“萨伊公式”错误的理论根源,还有,更联系竞争和流通来分析它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最后,又再将“萨伊公式”所表现的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联系起来,从而将批判延伸到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四是公正的、历史的。马克思虽然自称“代表一个阶级”,即无产阶级[430],但并不狭隘,他以无产阶级宽大的胸怀和眼界、站在历史发展的制高点上(当然是他的那个时代的制高点)俯瞰资本运动和资产阶级理论,并把它们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来考察,不仅公正地承认资本运动有“文明面”,而且对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也不是一棍子打死或一棍打翻一船人。例如,在终篇他倾力批判的萨伊,他是持分析态度的:“萨伊同例如巴师夏比较起来还算是一个批评家,还算无所偏袒,因为他在斯密的著作里发现的矛盾相对说来还是未发展的。”[431]所以,有些比较正直的资产阶级学者对马克思都禁不住赞叹:“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现实主义者。”[432]

第二节 批判“三位一体公式”《资本论》终篇研究的是资本主义较为发展阶段总体对象的社会表象。这种表象掩盖着真相、本质关系,因而又构成资本家的观念。庸俗经济学家则进一步“对实际的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进行训导式的、或多或少教义式的翻译,把这些观念安排在某种合理的秩序中”[433]。这就是著名的“三位一体公式”。终篇的研究就是从批判“公式”开始,围绕这个“公式”展开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是庸俗经济学的集大成,马克思说:“在这个表示价值和一般财富的各个组成部分同财富的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434]由于这一公式(以下简称公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所以整个第四十八章,马克思就把它当作庸俗经济学的典型来批判,而不再提萨伊的名字。这里的批判不仅所占的篇幅极多,而且批判的深度、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马克思这样安排材料,固然和终篇的总体对象有关,即资产阶级经济学(包括古典的和庸俗的)在与总资本有关的问题上存在着种种错误,还因为这一公式“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435],“消灭了一切内部联系”[436],“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最集中的表现”[437]。所以,马克思必然要对它倾力批判。

一、“萨伊公式”是庸俗经济学的集大成

在前六篇对剩余价值在社会表面上的各种具体形式进行了充分深入研究之后,终篇一开始,就将“三位一体公式”端出来进行批判,从文本看,这是顺理成章的。但是,恩格斯在这一篇的开头处还标示:“以下三个片断,分散在第6篇的手稿的不同地方。”[438]尽管这样,恩格斯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将它们移过来,构成这一章的前半部。他还说明,按照马克思的手稿,第四十八章是从第924页最后一行开始的。[439]那么,怎么理解恩格斯这样处理的合理性呢?怎么理解这样编辑与马克思原稿的关系呢?

根据马克思为这一篇制定的篇名:《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第四十八章的标题是《三位一体的公式》,而且按照他在第三卷开头处已经说明的安排,要“一步一步地接近”“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440],换句话说,就是接近社会总资本的社会表象,那么在社会表面上呈现的“各种收入”并非只有资本家的利润(利息)收入和土地所有者的地租收入,还包括工人的工资收入,因此,马克思当然不能将终篇仅仅当成第三卷的总结或综合,而是要将它作为全三卷的总结或综合。所以有必要统一地考察和批判这三种社会表面上的收入形式如何被庸俗经济学家如萨伊进行“教义式的翻译”[441]的。

不过,恩格斯在第三卷序言中还告诉人们:本卷的每一篇的开端通常都相当细心地撰写过,甚至文字多半也经过推敲。并且说,第七篇的手稿是完整的。[442]从924页末行到927页这一大自然段来看,其行文的确如此。因此,这一章,这一篇似应以此为开端。但是,如果我们意识到马克思留下的只是手稿,还没有经过反复斟酌推敲,如果有足够的时间修改,也不是没有可能将这三个片段移过来;或者再进一步看,从924页末行到927页这一大自然段,主要是说明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即以特殊方式榨取一定量的剩余劳动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同时生产和再生产历史上经济上独特的生产关系以及这个过程的承担者,他们的物质生存条件和他们的相互关系;进而说明过程的承担者即三个阶级如何分割年价值产品;他们据以取得收入的资本、土地、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社会表面上,在生产当事人看来,都成了产品价值的三个不同的、独立的源泉。由是,就把对公式的批判引向较深的层次。也就是说,后面的论述仍然围绕整个国民收入的三个组成部分即(v+m)而展开。

如果比较一下第924页末行前后的批判,我们不难发现,前面的三段论述,主要是就公式的结构说明其内容的错误,而后面的论述则是分析公式的根本错误,它们显然属不同的层次。所以,恩格斯把这三段从第六篇移过来,一方面可使第六篇的论述更加集中,另一方面也使第七篇的批判更为系统,并且显出层次。因此,这样编辑是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可以说,这一大段正面论述与对“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并不矛盾。

第四十八章以“三位一体的公式”为标题,当然是要批判这个公式。突出这个“公式”,实际上是重视它所表现的社会表象。但必须注意的是,在第四十八章中,马克思批判的“三位一体公式”有三种不同的表述:

1.资本—利润(包括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

2.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443]

3.资本—利息;土地所有权(即对土地的私有权,而且是现代的、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土地所有权)——地租;雇佣劳动—工资。[444]

显然,第2组是庸俗经济学家最为推崇的,也是马克思在终篇对之集中批判的。与“土地—地租”和“劳动—工资”不同,“资本—利息”的重复是累进的,是包含复利的,因而像滚雪球一样。在《剩余价值理论史》末篇,马克思还特别指出:“在生息资本上,资本表现为它作为货币或商品所具有的价值或剩余价值的独立源泉。而且它是在本身,在自己的物的形式上成为这样的源泉的。……因此,很明显,为什么庸俗政治经济学宁愿采取‘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这样的公式,而不愿采取斯密等人用来说明价格要素(更确切地说,价格分解成的各部分)的公式,在这一公式里出现的是‘资本—利润’的关系,所有的古典经济学家一般都用这种关系来说明资本关系本身。”[445]而第2组的主要代表就是萨伊,他说:一个勤勉的人可以被他的劳动力借给另一个拥有资本和土地的人,资本所有者可被资本借给只拥有土地和劳动力的人。地主可把地产借给只拥有资本和劳动力的人。由于他们的借用是有价值的,而且通常得到报酬。对借用劳动力所付出的代价叫作工资,对借用资本所付出的代价叫作利息,对借用土地所付出的代价叫作地租。[446]萨伊在这里是将劳动力等同于劳动者,在后文中,他又明确地说:“三种生产要素即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协同生产物品以适应人类使用。”[447]正因为这样,我们也将“三位一体公式”称为“萨伊公式”。

那么,怎么来看待这三组“公式”的内在关系呢?

先看第1组,马克思认为,这一组公式“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了,只不过因为“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与此相反,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不以资本为转移的工资”。所以,这一组公式“可以更确切地归结为”[448](在新译本中,“更确切地”改译为“进一步”[449])第2组公式。显然,第2组比第1组更加庸俗,“在这个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了”[450]。而且,“资本—利润”与“资本—利息”还有不同,在前一环节中,资本获得利润并不必然地表现资本的单纯所有权的功能,而在后一环节中,则更能突出地表示资本的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所以第2组更突出三种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的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入的原因”[451]。在他看来,这些收入不过是要素的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但其前因后果即从资本所有权到利息、从土地所有权到地租、从劳动力的所有权到工资并非“在自己的物的形式上成为这样的源泉”[452]的,而是有中介或过程的,而这个中介涉及的是对象、过程的内在规定,是被社会表象所掩盖的,而将它颠倒表现的正是这个第2组公式,它是完全没有中介或过程的,换句话说,它表示只要有要素的所有权,就不需要什么中介而能直接获得收入。“正是在资本—利息这个形式上,一切媒介都已经消失,资本归结为它的最一般的、但因此也就无法从它本身得到说明的、荒谬的公式。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庸俗经济学家宁愿用资本—利息这个公式,而不用资本—利润这个公式”[453]。显然,它一方面表现一种社会表象:在社会表面上,只要有资本、土地所有权就可直接获得收入,无需经过任何努力、无所事事即可得到相应的收益;另一方面又由此类推出只要有劳动的所有权(本质上是劳动力的所有权),也可以说像有土地所有权、资本所有权一样,无需经过任何努力、无所事事即可得到工资。这显然是荒唐的。但正是这种荒诞不经的公式,在社会表面上“却和现实的资本关系较为接近”[454]。它将马克思所揭示的内在规定掩盖得严严实实、颠倒得面目全非。

既然如此,马克思为什么不径直摆出第2组公式?他摆出两组内容相近的公式并说明其区别与联系又有什么意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特别注意马克思在要说明第一组公式的演变时的指示:“正如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455],并联系他在前面第五篇中关于利润的分割的论述——在那里,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利息最初表现为、最初是、并且实际上始终不外是利润即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只有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才使一部分利润转化为利息,一般地说,才创造出利息的范畴”[456]。但是,除了这种总利润的一部分的硬化和独立化的利息外,在历史上,还有另一种利息。因为在资本主义以前,生息资本就已存在,所以,“在一般人的观念中,货币资本,生息资本,至今仍被看作是资本本身,看作是真正的资本”[457]。何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利润转化而来的利息,已经和企业主收入相独立。因此,利息不仅是利润的派生形式,在一般人的意识中,还是更为古老的和更为现实的收入形式。所以,由第1组公式到第2组公式的演变,一方面是庸俗学者对这种派生形式肤浅反映的结果,是他们对资产阶级日常观念的教义式翻译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经济范畴历史发展的反映。看来马克思这样先后端出两组公式,是有言外之意的。由此,我们不仅可以领会这种变化的过程及其内在联系,而且也应由此而认识到,马克思的批判也是贯彻历史和逻辑统一的原则。当然,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两组公式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所以,在有的地方,马克思这样写:“资本—利润(或者,更好的形式是资本—利息)”[458];在另外的地方,又这样写:“资本—利息(利润)”[459]。不过,由于“资本—利息”这个公式消灭了一切内部联系,从而“具有一种神秘性质”[460],所以马克思就集中注意力批判它。

至于第3组,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因为“象资本一样,雇佣劳动和土地所有权也是历史规定的社会形式;……而且二者都是与资本相适应的、属于同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形式”[461]。这样看,这些所谓的收入源泉之间,就有一种相对合理的联系了。显然,马克思这里摆出这一套公式,就是要以这种合理性来反衬前两组公式的荒谬,因为前两组公式在“属于社会生产过程一定历史形态的形式旁边”,也就是在资本旁边,“直接地一方面排上土地、另一方面排上劳动”[462],这样两种与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无关的物质要素,“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一样”[463],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话再说回来,从上面这种合理性来看,它似乎是古典学派的公式,其实不然,“所有的古典经济学家一般都用”资本—利润的关系“来说明资本关系本身”[464]。尽管第3组公式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也同样是错误的,要受批判的,因为它把资本、土地所有权、雇佣劳动当成不同收入的源泉,这同样是不科学的。只是对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和工人来说,它们才分别是由以取得相应收入的根据。也就是说,它表现的是由物到物的关系,丢掉了主体。而且,它们作为历史规定的社会形式,与它们各自所联系的利息、地租、工资的实体,根本不能构成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它抽掉了至关重要的中间环节。而且,由于它包含着这样的内容,即三个出发点是创造这几种收入实体的源泉,从而是创造出全部价值的源泉[465],所以它也必然与第2组公式殊途同归。在第938页第二段,马克思就指出了这种联系的错误:“同作为剩余价值的独立源泉的资本相并列的,是土地所有权”,——可见,这里指的是第3组公式,——由于土地所有权也被看成是剩余价值的源泉,“剩余价值的不同部分相互异化和硬化的形式就完成了,内部联系就最终割断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就完全被掩盖起来了”[466]。所以,它和前两组公式一样是庸俗的。

综上所述,这三组公式虽然各有不同,但毕竟都是错误。马克思把它们摆出来,无非说明它们的演变关系,说明没有正确的理论基础,就必然导向庸俗化。也因为这样,在终篇有时他也将“资本—利润”与“资本—利息”一样批判。

马克思在终篇对“公式”的批判,是贯穿整个终篇的,如果单从第48章对“公式”的全面解构看,大体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首先,是分析“公式”结构错误:将不能综合在一起的部分、环节以拙劣的方式拼凑在一起。

先看“公式”三个环节左边的要素,这三个要素“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一样”[467]。可以说,这是“公式”第一件引人注目的事情,而第二件同样引人注目:它进一步将这三个要素当成原因,与一定的结果联系起来: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将三个环节当成因果关系。“资本、土地和劳动,分别表现为利息(代替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而利息、地租和工资则是它们各自的产物,它们的果实。前者是根据,后者是归结;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而且每一个源泉都把它的产物当作是从它分离出来的、生产出来的东西。”[468]但很显然,前三项都是使用价值,而后三项即利息、地租、工资都是“社会规定的劳动量”,属价值范畴,“如果一方面摆上一个使用价值,即土地,另一方面摆上一个价值,而且是一个特殊的价值部分,由此形成一种对立,那就是愚蠢的做法”[469]。这已经够离谱的了,但最离谱的还在第三件,即三个要素虽然彼此没有关系,但都与价值发生关系,因此,也就产生了联系。所以马克思这样总结:“如果说,第一,我们考察的是这三个源泉的不一致,那末,第二,现在我们看到,它们的产物,它们的幼仔,即各种收入,反而全都属于一个范围,即价值的范围。”[470]用式子表示就是:

A——X

B——Y

C——Z

虽然这三个环节无论是左右、还是上下,都没有关系,但由于X、Y、Z都同属于价值范畴,在“公式”看来,A、B、C之间也就有关系了。说得更白些,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三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但都与一定数量的金钱联系,于是,三者之间就有某种联系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式”承认有价值的存在,反之,却是通过这种生产资料与价值不能建立关系来否认价值。对此,马克思说明,“这不仅是不能通约的量之间的关系,而且是完全不同的、彼此毫无关系的、不能互相比较的物之间的关系”[471]。这样分析,就将“三位一体公式”所包含的离谱的结构解构得明明白白,将其拙劣的做法袒露在世人面前。当然,对“公式”的错误,他在分解的同时也进行了必要的深入的批判。

其次,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这种结构的荒唐实际上还包含着内容的更大错误。在分析“三位一体公式”结构错误的时候,他分别论证了这三个环节即所谓的因果关系的不合理。马克思指出:“对庸俗经济学家来说,只要他达到了这种不能通约的关系,一切就都清楚了,他就不感到还有进一步深思的必要了。因为,他正好达到了资产阶级观念上的‘合理’了。……正好是这个公式和价值概念的矛盾,使他免除了理解价值的义务。”[472]在继续分析的场合,他又进一步说明:“公式”要回避价值概念,只表明它是将“资本也象土地和劳动一样,只是就它的物质实体来看的,因而是单纯作为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来看的;这时,它同工人的关系以及它作为价值的性质都被抽象掉了。”[473]

庸俗经济学家虽然在价值概念已经长期流行之后故意将它抽象掉,但却不能无视利润、利息、地租、工资等范畴的存在,既然这样,他们也感到有必要说明它们作为收入的源泉。而这个“三位一体公式”正好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将各种生产要素直接当成这些收入的源泉。

马克思还分析指出,庸俗经济学家之所以这样看,是因为他们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或者说,在他们看来,“一切劳动按它的性质来说都表现为雇佣劳动……”所以“物质劳动条件——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和土地——对于雇佣劳动所采取的一定的特有的社会形式(它们反过来又以雇佣劳动为前提),也就直接地和这些劳动条件的物质存在,换句话说,和它们在实际劳动过程中一般具有的、不以这个过程的每一种历史规定的社会形式为转移的、甚至不以任何社会形式为转移的形态合而为一了”。[474]在将一般劳动和雇佣劳动等同的基础上,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和土地所有制也就与作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和土地混同了。“如果从作为雇佣劳动的劳动出发,以致一般劳动和雇佣劳动合而为一好象是不言而喻的事情,那末资本和被垄断的土地,也就必然会表现为劳动条件的自然形式,而与一般劳动相对立。现在,资本表现为劳动资料的自然形式,从而表现为纯粹物的、由劳动资料在一般劳动过程中的职能所产生的性质。因此,资本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就变成了一个同义词。同样,土地和被私有权垄断的土地也变成了一个同义词。因此,天然就是资本的劳动资料本身也就成了利润的源泉,土地本身则成了地租的源泉。”[475]可见,资产阶级的狭隘眼界使庸俗学者只是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只忠实于最粗浅的社会表象,因而必然将特殊过程的规定与一般过程的规定混为一谈。

马克思还指出,公式既然把那种使劳动条件和劳动对立的一定的社会形式和劳动条件的物质存在合而为一,那么,在它看来,劳动条件“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获得的、为一定的历史时代所决定的社会性质,也就成了它们自然的、可以说是永恒的、作为生产过程的要素天生就有的物质性质了”[476],从而资本和土地作为价值的源泉就是永久的、自然的了,所以,这个公式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477]。可见,这个公式还具有非历史观的错误。顺便说一下,公式的这些错误还可以按其逻辑发展为新的谬论,例如,巴师夏的“阶级利益调和论”就是它的错误的扩大再生产。[478]如此等等。

虽然到此为止,在马克思笔下,“公式”还只涉及这些收入的所谓源泉,还不是“公式”所要达到的目标。——它不仅要说明这些收入的源泉是生产要素,推销其“生产要素决定论”,还要进一步,说明全部社会总产品的价值都由收入决定,所以马克思还会进一步揭示其错误。——但在这个范围内,马克思也不吝花费篇幅,来论证它的错误。这种情况就像在分析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时候,他先对商品生产的实际耗费转化为成本价格的耗费进行深入分析,再进一步说明除所用资本外,全部预付资本都会带来利润一样。

马克思指出,在收入源泉问题上,“三位一体公式”实施的是偷换概念的把戏。所谓的“源泉”,既可以指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某种东西的依据,也可以指它本身的使用可以源源不断地创造某种东西。显然,两者并非同一概念。从前一种意义看,马克思说:资本、土地、劳动力“从下述意义上讲确实是收入的源泉:对资本家来说,资本是一台永久的吸取剩余劳动的抽水机;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土地是一块永久的磁石,它会把资本所吸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吸引过来;最后,劳动则是一个不断更新的条件和不断更新的手段,使工人在工资的名义下取得他所创造的一部分价值,从而取得由这部分价值来计量的一部分社会产品,即必要生活资料。其次,它们从下述意义上讲是收入的源泉:资本会把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把年劳动产品的一部分固定在利润的形式上,土地所有权会把另一部分固定在地租的形式上,雇佣劳动会把第三部分固定在工资的形式上,并且正是由于这种转化,使它们变成了资本家的收入、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和工人的收入,但是并没有创造转化为这几个不同范畴的实体本身”。马克思接着说:“但是并没有创造转化为这几个不同范畴的实体本身。相反,这种分配是以这种实体已经存在为前提的。”[479]所以,说它们可以凭此源源不断地获得收入,是正确的,说它们能源源不断地创造这些收入就是错误的。庸俗经济学正是将源源不断地获得收入偷换为源源不断地创造收入实体。这种做法,只能骗骗那些不明就里、不愿深思的人,但在科学上却没有丝毫的意义,反而只是落下笑柄,只能表明庸俗经济学家为了自己的褊狭目的,已经堕落到如此低级下流的地步。

从这种分析可以看出,“三位一体公式”把三个不能综合在一起的环节硬是拼凑在一起,将抽象的跨社会形态的“劳动”[480]与雇佣劳动混为一谈,将作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土地与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土地所有制混为一谈,在此基础上,又将工资与利息、地租当成同样的收入混为一谈,并在此基础上偷换概念,将劳动力与资本、土地可以获得收入偷换为劳动(不是劳动力)、资本、土地是可以创造收入实体的源泉。在这些最根本的问题上,这个“公式”的确“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481],是庸俗经济学的集大成。

马克思抓住这样的典型标本进行分解批判,足见充分表现了他的洞察力是多么深邃,分析是多么细致。经过这样的揭露解剖,他的批判当然就入木三分。

二、“萨伊公式”是资本神秘性质的极端表现

马克思告诉恩格斯:在第三册里,“将指出庸人和庸俗经济学家的这种看问题的方法是怎样产生的:由于反映在他们头脑里的始终只是各种关系的直接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他们的内在联系。情况如果真象后面说的这样,那还要科学做什么呢?”[482]果然,他选中了最为庸俗的“萨伊公式”,在这个公式中,“资本—利润”和“土地—地租”都表示,资本和土地是可以自动产生利息和地租的东西,是“自动的物神”[483],是“最完善的物神。”[484]因此,它是资本和土地神秘性质的最极端表现,是表现社会表象的典型标本。

从字面看,“三位一体公式”似乎很简单,三个因果关系一览无余,但马克思的分析表明,在其某种似乎有条理的结构形式下包含着复杂的而错误的内容。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满足于这些解剖和批判,而是将这种批判与他对总体对象社会表象的再现紧密联系起来。因此,他还接着分析“公式”如何将社会总资本的内在本质掩盖起来,而以其社会表象来表现其神秘性质。

首先,马克思指出,公式显示的是一种假象和错觉。在社会表面上,似乎“劳动—工资”可以说得过去,但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已经分析过,劳动不能被工人出卖,也没有价值,怎么能获得工资?所以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颠倒表现,是一种社会表象。在终篇,马克思说:“整个说来,我们以前已经指出,工资或劳动的价格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不合理的说法;并且,这种劳动力出售时的一定的社会条件同作为一般生产要素的劳动无关。……而且整个说来,当我们把劳动确定为形成价值的要素时,我们不是从它作为生产条件的具体形式上来考察它,而是从一种和雇佣劳动的社会规定性不同的社会规定性上来考察它。”[485]而“土地—地租”和“资本—利润”也都是社会表象,并且还把三个“显然不可能综合在一起的部分”[486],即所谓的源泉堆在一起。这种混乱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庸俗经济学者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式中活动的,他们每天都要和这些形式打交道”。[487]终篇细致而深入的分析显示,这个公式在忠实于假象、浅薄和妄自尊大方面,完全无愧庸俗经济学的代表。

其次,公式表现了“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独立化和硬化”[488]。就公式来看,三个所谓的源泉互不相干,彼此独立。并且这三个要素“和它们在实际劳动过程中一般具有的、不以这个过程的每一种历史规定的社会形式为转移的、甚至不以任何社会形式为转移的形态合而为一了”[489]。也就是说,变成非历史性的东西,生产资料就其本身来说天然是资本,土地就其本身来说也天然是若干土地所有者所垄断的土地。“很清楚,如果从作为雇佣劳动的劳动出发,以致一般劳动和雇佣劳动合而为一好像是不言而喻的事情,那末资本和被垄断的土地,也就必然会表现为劳动条件的自然形式,而与一般劳动相对立。”[490]由是,三种不一致的东西就必然在自然状态上一致起来,并与自然形态合而为一,结果就彼此独立化和硬化了。

再次,公式又表现了“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在“公式”中,没有一般劳动与雇佣劳动的区别,资本、土地也没有物与社会关系的区别。马克思说:在“公式”中,“劳动资料本身就是资本,土地本身也就是土地所有权了。……土地作为劳动的原始活动场所,……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工具、原料等等)在一般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似乎必然表现在它们作为资本和土地所有权各自应得的份额上,也就是表现在它们的社会代表在利润(利息)和地租的形式上应得的份额上”[491],可见,这些物已经人格化了。同样地,“公式”也表现了生产关系的物化。在“公式”中,既然“劳动和雇佣劳动合而为一”,那么“那种使劳动条件和劳动对立的一定的社会形式”也“和劳动条件的物质存在合而为一”[492]了。换言之,这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物化。

第四,“公式”表现了“日常生活的宗教”。马克思在批判商品拜物教性质的时候说:在宗教世界的幻境中,“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493]。这是人与神关系的颠倒,用哲学语言来说,就是一种异化。可以说,日常生活的宗教就是一种主体行为(人)与结果(物)关系的异化。生产关系物化的发展,必然导致“生产关系对生产当事人的独立化”[494]。生产关系本来是人的关系,但它作为物对生产当事人独立,并统治着人,这就是一种颠倒,就是异化。在第四十八章中,马克思逐层分析了公式所表现的“经济上的神秘化”。[495]这种神秘性质,实际上是第一卷第一章所揭示的那种神秘性质的极端发展,他写道:“在论述商品和货币时,我们已经指出了一种神秘性质,它把在生产中以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作为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商品),……一切已经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社会形态,都有这种颠倒。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和在资本这个……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下,这种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会更厉害得多地发展起来。”[496]他进一步说明,即使在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以及劳动在直接劳动过程中的社会联系,都好像由劳动转移到资本身上了。因此,资本已经变成了一种非常神秘的东西,因为劳动的一切社会生产力,都好像不为劳动本身所有,都好像是从资本自身生长出来的力量。而一旦进入流通过程,假象就变得更加具有迷惑性,“生产上预付的价值的收回,特别是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似乎不是单纯在流通中实现,而是从流通中产生出来的;这个假象特别由于以下两个情况而更加令人迷惑:首先是让渡时的利润,这种利润取决于欺诈、狡猾、熟知内情、随机应变和千万种市场状况;其次是……出现了第二个决定的要素,即流通时间。流通时间虽然只是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形成起消极限制的作用,但是它具有一种假象,好像它和劳动本身一样是一个积极的原因,好像它会带来一个从资本的本性中产生的、不以劳动为转移的规定”[497]。而在总分配过程中,“又产生出种种新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中,内部联系的线索越来越消失,各种生产关系越来越互相独立,各种价值组成部分越来越硬化为互相独立的形式”[498]。显然,在这个“经济的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499]。这种颠倒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中占据统治地位,不仅统治着资本运动的当事人,而且统治着雇佣工人,形成“日常生活的宗教”。

总之,这个公式反映了“虚伪的假象和错觉,”“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独立化和硬化”、“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日常生活的宗教”。[500]显然,这些假象化、独立化、人格化和物化、异化,彼此是有区别的,但同时又是由此及彼一脉相承的,并显出不同的层次、包含着不同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深切地理解马克思为什么会把公式当成庸俗经济学的典型和标本加以批判。

那么,马克思在这里是否也像在第一卷第一章那里那样,也揭示这种“完成的”、“厉害得多地发展”的神秘性质的来源呢?如果有,又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马克思并不像在前一场合那样直接提出并有明确的集中的说明。因此,我们只能根据前后的逻辑联系从他的论述中寻找答案。

就像商品拜物教性质一样,公式体现的神秘性质也有层次深浅不同的原因。我们知道,商品拜物教性质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即私人劳动通过物的交换才实现为、转化为社会劳动,这又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所造成的。这是商品神秘性质的深层原因,同样地,公式的神秘性质也有深层原因,这就是内在的经济关系在经济过程中(尤其在流通中)的外化和异化,而由此产生的资本运动当事人的日常观念又反过来强化了这种颠倒。当然,它又决定于更根本的原因,即社会资本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或如马克思在终篇最后所说的社会劳动过程和它的一定的社会历史形式之间的矛盾。[501]但是,根本原因并不等于直接原因,就像商品的神秘性质直接来自商品形式一样,公式的神秘性质也必定直接来自某种“形式”,这便是公式的形式本身。在这种形式中,所有的三个环节都表现了前后两端的关系:前者为“源泉”,后者为“果实”,“前者是根据,后者是归结;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在这种形式中,“每一个源泉都把它的产物当作是从它分离出来的、生产出来的东西”[502]。而且,这样的环节还不止一个,而是三位一体,这样,不仅三个“原因”都彼此独立化、硬化,而且三个“结果”都属于同一的价值范围,从而三个“原因”都成了三个“结果”实体乃至全部价值实体的源泉了;由于它们把中介过程都省略了,也就把内部联系统统割断了。如果说,三位一体公式所完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是一般商品身上体现的那种神秘性质的极端发展,那么,“A—X, B—Y, C—Z”的组合构成的异化形式,就是商品形式的必然的最后的发展。

当然,从表面看,产生拜物教性质的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和上述三位一体的形式根本不同,所以人们很难发现前后两种形式之间的逻辑的和历史的关系,因而没能发现和提出后者的极端的神秘性质的来源这样的问题。所谓的商品形式,就是一种劳动产品和其他劳动产品的交换关系,用马克思的著名的例子,就是20码麻布=1件上衣。假定麻布是A,上衣是B,在一定的比例关系下,上述式子就是A=B,即A的价值用B来表示。没有交换,劳动产品就不具有商品形式,也就没有神秘性了。而“A—X,B—Y, C—Z”则表现了这样一种社会表象和社会意识,即A、B、C的价格分别是X、Y、Z。所以“三位一体公式”不过是“A=B”这种等式的发展形式。当然,A=B,和“A—X, B—Y, C—Z”是不同的,不仅目的不同,内容不同,运动的限度、主体也都不同,等等,正因为这样,后者所表现的神秘性才是极端的、完成的、着了魔似的。

在了解了“三位一体公式”结构形式错误、内容错误再了解它所表现的神秘性质之后,我们不难发现,正是这种结构形式的错误才产生其表现的神秘性质。而这些错误通通都是为了包裹错误内容的。

“三位一体公式”不仅以直观地表现这种社会表象的方式来掩盖真相和本质,而且这种表象还包含有更阴险的用意。换言之,上面批判的是“公式”的“生产要素决定论”,但马克思还要说明,“公式”还包含有更深的用意,宣扬“收入决定论”。

不言而喻,在“三位一体公式”中,利息、地租、工资都转换为收入。而这恰好与社会表面相一致,因此,一般人很难发现其中包含着什么秘密。但正是“公式”的奥妙之处,也是它的软肋,即最荒唐、又最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

所谓的收入[503],在社会表面上就是经过流通收获的一定量货币。就其本质而言,它应该是一定价值的货币表现。但在第一卷,马克思已经说明,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即价格可能与价值产生量的偏离和质的偏离,连不是价值的东西也可以有价格。[504]在流通中,货币这种东西非常奇妙,既可以是作为货币的货币收入,也可以是作为资本的货币收入,还可以表现为价格。在分配中,它还能作为剩余价值具体表现形式的货币、工资表现形式的货币。[505]这样,货币收入消灭了许许多多的本质区别。具体说,在商品经济体制下,在市场竞争中,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在各种资本家、土地所有者那里不仅表现为企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同时还进一步表现为收入,而工人出卖劳动力获得的货币也表现为收入。

马克思在考察社会总资本简单再生产的场合已经说过:是工人不断再生产出与自己劳动力价值相等的产品,实现后再不断地以工资形式流回到工人手里,是工人自己用上星期的劳动或上半年的劳动来支付自己的劳动力价值,但“产品的商品形式和商品的货币形式掩饰了这种交易”[506]。这样,工人领回的工资虽然与资本家、土地所有者攫取的“收入”性质根本不同,但却有同样的货币形式,并且还是不断地“回流”,因而也表现为收入。一种是无偿地扩大地占有,一种是有偿地回流,但在社会表面上,却没有什么差别。由是,工人似乎也和剩余价值的分配当事人一起都参与“收入分配”了。可见,流通将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混为一体了,也将劳动力出卖者与剩余价值分配当事人混为一体了。换句话说,流通掩盖了工人出卖劳动力获得货币收入与分配当事人攫取剩余价值并表现为货币收入的本质区别,在将两种本质规定都颠倒表现的同时,也将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行为混为一体了,而这种颠倒或混淆又恰恰是这两种主体在流通中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造成、并被分配当事人有意夸大的。这样一来,工人和资本家、土地所有者一样,在市场上都表现为收入获得者而没有阶级和经济实力的差别了。这样,过程的本质规定就被完全颠倒了。

一般说,收入与资本不同,是专指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它的使用不与剩余价值的生产联系。但是,由于剩余价值的分配采取货币收入形式,而产业资本家还要将一部分收入用于扩大再生产,用于生产消费,这又导致分配当事人将收入与资本混为一谈。对他们来说,作为资本的货币和作为收入的货币是没有区别的,从而对一个人来说是资本,对另一个人来说就是收入。在终篇,马克思的分析表明,从相互关系来看,这种转换对资本家来说是很有意义的:或者是将资本家特殊经济行为转化为一般经济行为,或者反之,将一般的经济行为转化为特殊的经济行为,以此来来欺世盗名,或者是将“一般的收入”与“资本的收入”混为一谈,或者是将工人的收入与有产者的收入混为一谈。

正因为收入概念有多歧义,“三位一体公式”的收入也扩展到“资本收入”上。其目的是要论证所有的价值都是收入决定的。

在上面,我们已经看到,“公式”先是确定生产要素是三种收入的源泉,但这三种收入的总和只构成国民收入部分,在当年生产的社会总价值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部分是不变资本的价值。要将它也说是生产要素创造的,非有特殊的本领或厚脸皮不可。但正在这一点上,萨伊表现了很大的勇气。他竟然草率地认定:全部收益,全部总产品,对一个国家来说都可以分解为纯收益,或者同纯收益没有区别,因而这种区别从整个国民的观点来看就不存在了。[507]如果说这种说法还比较隐晦,那么萨伊的另一段话就很直接了:“产品的全部价值分解为各种人的收入,因为任何产品的总价值,都是由促成它的生产的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和勤劳者的利润相加而成的。”[508]显然,公式就是这些说法的概括。之所以这样,因为“就每个单个资本家来说,他的一部分产品必须再转化为资本(这里也撇开再生产的扩大或积累不说),不仅要转化为可变资本(这种资本本身又要再转化为工人的收入,因而要转化为一种收入形式),而且要转化为不变资本(这种资本决不能转化为收入),要认识到这一点自然是非常容易的”[509]。因而“困难只有当从总体上来考察生产过程的时候才会出现。”[510]萨伊提出这样的观点,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说明一年全部社会总价值,包括不变资本部分都是收入决定的。也就是说,“要绕过这个困难,最容易的办法就是断言:商品价值只是在表面上,从单个资本家来看,才包含另外一个和以收入的形式存在的部分不同的价值部分。对一个人表现为收入的东西会对另一个人形成资本……结果是,表现为不变资本的东西,可以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而表现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商品价值,又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依此类推,以至无穷”[511]。显然,为了达到目的,他只好祭出“斯密教条”这个法宝。

马克思指出,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社会总价值中的不变资本部分都是不能分割的,要将它也归结为收入分解为工资、利息、地租,都是不可能的,不合理的。在《资本论》终篇,他总结前面的研究,阐明分配当事人分配剩余价值的总量界限。他在这里强调这个问题,不仅是批判“斯密教条”和萨伊“公式”的需要,而且是创建科学的再生产理论和分配理论的需要,它关系到可供分配的剩余价值总量规定、不变资本的补偿。关于可供分配当事人分赃的收入总量界限,马克思已经是十分清楚的:“剩余价值的大小,是剩余价值可以分割成的各个部分的总和的界限。”[512]而且,因为分配是以职能资本家为主进行的,为了扩大再生产和提取保险基金,他们必然要对剩余价值做些必要的扣除。关于不变资本部分,分赃是绝不能挤占的。道理很简单,“如果全部产品的价值都可以以收入的形式消费,旧资本又怎么能够得到补偿;每一个资本的产品价值怎么能够等于三种收入加上C(不变资本)的价值总和,而所有资本的产品价值加起来的总和却等于三种收入加上零的价值总和”[513]。马克思指出,对萨伊的错误,有的资产阶级学者也已经有所批评,例如施托尔希在他的《论国民收入的性质》(1824年巴黎版)一书中反驳萨伊时已经正确地指出了这些结论的荒诞无稽,并且不是从单个资本家的立场,而是从一个国家的立场,说它把商品价值仅仅分解为各种收入的错误分析,会得出荒谬的结论。[514]

如果说,公式把三个不能综合在一起的部分和同属价值范围的各种收入硬凑在一起,暴露了“这个公式和价值概念的矛盾”[515],那么公式把特定意义的收入源泉演变为收入实体、乃至整个价值实体的源泉,就“把价值了解为什么也不是”了,“这样,就可以随便把任何东西都包括到这个范畴(指价值——引者)中去”了。[516]不仅如此,它还包含这样的意思,既然收入决定价值,那么,价值源泉就是三种收入,换句话说,它的目的就是要用三位一体的收入源泉来取代早已被经济科学证明了的社会劳动这个唯一源泉。可见,与此相比,什么假象化、独立化等等都微不足道了,因为这是根本性的错误。也正是这种错误才会衍生出这样的公式。

由此可见,马克思对这个貌似简单的“三位一体公式”进行抽丝剥茧式的全方位的分解批判,层层深入,步步扩展,从揭批其结构错误到内容错误、到揭批其中的“生产要素决定收入的价值”,再到揭批其“收入决定全部价值”的错误,在世人面前将它的错误和目的揭露得一览无余,既充分显示了他的批判精湛、科学、彻底,也充分显示庸俗经济学家的狡猾和无奈。

在终篇,马克思不仅分析了公式的错误、实质,为了彻底摧毁它,还揭露了它所包含的根本错误及其产生的原因、理论渊源以及客观条件。而这些要件又是与“斯密教条”紧密联系的,所以他又结合分析批判“斯密教条”来论述。只有了解这些,才能更好地理解这种批判的科学性和彻底性。

第三节 批判“斯密教条”马克思对“三位一体公式”批判的彻底性,还表现在他发掘了“公式”的错误的理论根源。在指出萨伊关于“总收益和纯收益从整个国民的观点来看时没有区别”之后,马克思说:“这种幻想不过是亚当·斯密以来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荒谬教条,即认为商品价值最终会全部分解为收入即工资、利润和地租这样一种教条的必然的和最后的表现。”[517]在这里,马克思还在脚注中引用斯密的一段话:“在任何一个社会内,任何一个商品的价格最终都要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即工资、利润、地租)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也许有人以为必须有第四个部分,用来补偿租地农场主的资本,或者说,补偿他的役畜和其他农具的损耗。但是必须考虑到,任何一种农具的价格,例如一匹役马的价格,本身又是由上述三个部分构成:养马用的土地的地租,养马的劳动,预付这块土地的地租和这种劳动的工资的租地农场主的利润。因此,谷物的价格虽然要补偿马的价格和给养费用,但全部价格仍然直接地或最终地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地租、劳动〈应当说工资〉和利润。”[518]所以马克思说“萨伊公式”是“斯密教条”“必然的”表现。因为这是斯密理论中的庸俗因素,庸俗学者在为资本主义辩护时,必然会抓住这种因素不放。之所以说是“最后的”表现,因为已无以复加。斯密在坚持这种教条时还反对由此推论:全部年产品都可以被消费掉。但萨伊却“轻而易举地”作出荒谬的结论:“一切产品的总价值,是作为收入在社会上进行分配的。”[519]所以,马克思在批判了“三位一体公式”的主要错误之后,又转而将批判的矛头指向“斯密教条”。这实际上是在分析“三位一体公式”错误的理论根源,这不但是在挖它的祖坟,也是在清算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庸俗性。

一、“斯密教条”的主观原因批判

斯密教条(以下简称为“教条”)的内容似乎很简单,但错误非常明显,并且可以放大:它把总商品中包含的不变资本部分分解掉,而且用工资、利润和地租来决定价值,“使收入由‘组成部分’变为‘一切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而这在他那里是占主导地位的见解”[520]。这样,斯密就完全背离了自己的正确理论,并必然陷入循环论证[521],同时还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错误,例如不能科学地说明社会总资本的积累和再生产等等。更糟糕的是谬种流传,贻害学术界。因此必然受到马克思的严厉批判。

马克思对“斯密教条”的批判并非仅在终篇,在一、二卷的末篇研究社会总资本的积累、再生产的时候,都有涉及。之所以不集中在一处,是因为这与再现对象的程序有关。如果我们仔细比较这三个地方的批判,就会发现,它们各自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在第一卷第七篇,马克思主要说明:“古典经济学强调指出,积累过程的特点是,剩余产品由生产工人消费,而不由非生产工人消费,这一点是对的。但它的错误也正是从这里开始。亚·斯密使人们形成一种流行的看法,把积累仅仅看成剩余产品由生产工人消费,或者说,把剩余价值的资本化仅仅看成剩余价值转变为劳动力。”[522]显然,他是将积累的资本全部要由工人使用——追加的生产资料要由工人使用,追加的工资也由工人使用——偷偷地转换为全部用来追加劳动力上。照斯密解释,虽然每一单个资本分成不变组成部分和可变组成部分,但社会资本只分解为可变资本,或者说,只用来支付工资。——实际上,斯密根本没有不变资本、可变资本的概念,这里马克思只是用自己的术语来表达斯密的意见。——显然,这种说法是非常荒谬的,并且具有巨大的欺骗作用。所以马克思在批判这一错误时就预见:“政治经济学不会不利用亚当·斯密的所谓纯产品中转化为资本的部分完全由工人阶级消费这一论点,来为资本家阶级的利益服务。”[523]他还指出:“这种错误分析即使以资产阶级的眼光,从纯粹科学的观点来看,也急需加以纠正。”[524]

马克思还指出,这一似是而非的教条在不同的场合还有不同表述。例如:斯密根据这个教条认为“实业家”和“实业家”之间的贸易规模同“实业家”和消费者(……不是指生产消费者……)之间的贸易规模相等[525],即将资本和收入的交换等同于全部商品交换。

在第二卷第三篇,马克思用了整整31页的篇幅来分析教条的错误,说斯密采用一种更通俗的表述:消费者“最终地”必须把全部产品价值支付给生产者。[526]这一教条既然引发把收入和资本混为一谈的错误,就又必然把个人消费与生产消费混为一谈……所以马克思认为,教条“把各式各样的混乱堆积在一起”[527]了。商品的价值或货币既可执行资本的职能,又可执行这个人或那个人的收入的职能,但无论哪种情况都不改变商品价值的性质,而斯密“在考察商品价值的时候,就研究商品价值的不同部分在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528],并且把商品价值所执行的两种职能混淆起来,进而再把这两种职能同商品价值性质混为一谈。

结果,斯密不但堵塞了探索社会资本再生产奥秘的通路,陷入重重困难不能自拔,而且“这样一来,他就为庸俗经济学大开了方便之门。”[529]的确如此,马克思接着说,萨伊实际上轻而易举地处理了这个问题。一个人的资本预付就是或曾经是另一个人的收入和纯产品;总产品和纯产品的区别纯粹是主观上的,因此,一切产品的总价值,是作为收入在社会上进行分配的。“任何产品的总价值,都是由促成它的生产的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和勤劳者的利润{工资在这里充当“勤劳者”的利润}相加而成的。因此,社会的收入和生产的总价值相等,而不像某派经济学家{重农学派}所认为的那样,只和土地的纯产品相等。”[530]

如果说,在第一卷第七篇,马克思说明了斯密教条的错误在积累问题上的表现,在第二卷第三篇,马克思在说明这一教条对研究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障碍的同时,还分析了教条本身的错误及教条产生的主观原因,那么,在终篇,马克思就以更大的篇幅、更广的视阈全面分析了产生“教条”的理论条件和社会经济背景。

在终篇,马克思说明,“三位一体公式”的理论渊源是“斯密教条”之后,就又在终篇对它进行总的清算,并以此为典型来批判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就像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以英国为典型一样。在终篇第四十九章,他首先在收入的形式上阐明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问题,说明社会总资本各部分的互相交换并没有导致价值性质的改变,而后就着手分析这个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531],在批判萨伊将总收入与纯收入混为一谈的时候,马克思还指出导致“三位一体公式”错误的五种认识上的困难:

1.不理解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基本关系,因而不理解剩余价值的性质,并且也不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整个基础。

2.不理解劳动在追加新价值时,如何和为什么会在新形式上把旧价值保存下来,而不是把这个旧价值重新生产出来。

3.不理解再生产过程从总资本而不是从单个资本来看时所表现出来的联系。主要的困难正在于对再生产以及再生产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从物质性质和价值关系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4.此外,还有一个困难,这个困难在剩余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表现为互相独立的各种收入的形式时更会加剧。这个困难就是:收入和资本这两个固定的规定会互相交换、互换位置,以致从单个资本家来看,它们好像只是相对的规定,而从整个生产过程来看,它们就消失了。

5.除了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所造成的混乱以外,由于剩余价值转化为各个特殊的、互相独立的并且同各个生产要素有关的收入形式,即转化为利润和地租,还会出现进一步的混乱。[532]

显然,这些困难涉及许多最基本的理论规定,这实际上也是指出斯密以及全部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上的先天不足。其中1、2点属于基本理论,无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还是庸俗经济学,都不可能理解的。它们从来也没有不变资本的概念,只有固定资本的概念,从来不懂得劳动保存价值和创造新价值同时进行,而第3、4、5点都与“斯密教条”有直接间接的关系,是它不能正确解决的。因此,面对最基本的和最复杂的理论问题而斯密又不能回避的时候,他只好借助玩弄“收入”概念来试图解决,而这又与他的资产阶级狭隘眼界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说,斯密教条的推出还借助“以此类推”这种特定的论证手段把人们推来推去,因而多少还有点玄妙,以至连李嘉图也逐字地重复他的错误,“陷于纯粹幼稚的妄谈”[533],那么它“使收入由‘组成部分’变为‘一切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而这在他那里是占主导地位的见解”[534],则只是假象的简单描写,因此大受资产阶级的欢迎,庸俗经济学家不仅毫无保留地重复这种错误,而且各尽所能地扩展这一错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逐一批判诸如约·穆勒、阿伦德、洛贝尔图斯、图克、萨伊等资产阶级学者的有关谬论时,都指出了它们与“斯密教条”的师承关系。

总之,在终篇,马克思结合社会总资本的积累、再生产和总分配来分析教条产生的原因,在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资本理论和经济行为理论臻于完成的同时,全面、深入地批判教条的错误。在这里,我们无须更为详细地重述马克思的批判性论述,但却必须注意到,在分析教条本身的错误、导致错误的各种因素、条件、困难时,马克思还站在更高的视位上指出,这种主观错误并不是偶然或由于个人的素质而发生的,相反地,它有一定的理论前提和“更为深刻而真实的基础”[535]。

首先,是其身份的二重性。斯密既是科学家,又是资本家,他有双重眼光。马克思说:“斯密天真地一方面用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完全按照这种当事人所看到和所设想的样子,按照事物决定这种当事人的实践活动的情况,按照事物实际上呈现出来的样子,来描绘事物,另一方面,在有些地方也揭示了现象的更为深刻的联系,——斯密的这种天真使他的著作具有巨大的吸引力。”[536]显然,他关注市场上的现象,是出于资本家的天性。

其次,是研究对象的混乱。斯密研究的是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但他却不了解年价值产品和年产品价值的区别,当他把年总产品当成收入时,虽然意在摆脱困境,但却进一步造成收入和资本的混同。因此,就产生了这样的困难:一方面只同工资+利润+地租相等的一年内生产的价值,怎么能够买到一个价值等于(工资+利润+地租)+C的产品呢?另一方面,谁来完成补偿消费掉的C的劳动呢?显然,正是这种对象的混乱才产生错误的教条。

这种混乱还表现在对竞争假象的直接反映。所谓直接反映,即不是根据事物的内在规定来说明事物的外在表现。当事物的本质的外化不受干扰时,外化的就可能是真像,(当然这种真像并不与本质直接合二而一)这时对它的直接反映可能还有正确性可言。但在各个主体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竞争中,一切都是颠倒的,这时,直接反映就必然形成错误的结论。“由于斯密置身于竞争的中心”,所以他必然“按照受这个领域局限的资本家所特有的逻辑发议论”,即“按照这种当事人所看到和所设想的样子”,“按照事物实际上呈现出来的样子,来描绘事物”。[537]

再次,是二重方法的混杂。在终篇,马克思还分析了古典学派面临的两种矛盾。其一,两种不可否认的事实的矛盾:即作为收入消费(不管是个人消费还是生产消费都一样)的全部产品部分的价值,一方面在分析时可以归结为三种收入的总价值,即不包含C,另一方面又和不加入收入的产品部分的价值一样,包含着一个价值部分=C,因此,一看就知道,它不可能只包含收入的价值。这种不可否认的矛盾在古典学派的理论中又变成了“不可否认的矛盾”了:斯密对前一方面比较表面的事实和后一方面比较内在的事实都感兴趣,都想研究和再现,但又没有发现两者的联系,因而就使两种研究方法即马克思所说的外在观察法和内在观察法互不相干地并存,从而形成两种互不相干甚至相左的理论。要使它们统一,最容易的办法就是断言:对一个人表现为收入的东西会对另一个人形成资本。[538]这样,教条就出现了。换言之,杜撰教条就是想以此解决理论的困难。显然,斯密理论的二重化,与其方法的二重化有直接的关系,当用内在观察法或多或少地表达了内在联系时,就产生多少有些正确的理论,当用外在观察法同样合理地并且缺乏任何内在关系地表达了外部表现出来的联系时,庸俗理论就产生了。斯密混淆价值(简单的)和生产价格(复杂的,但他只有费用价格的概念),混淆剩余价值(内在的)和利润(外在的),都与这种彼此缺乏联系的二重方法有关。[539]所以,马克思说:对古典经济学,“批判和理解必须从这一方法开始”[540]。终篇第952页关于两种理论的矛盾的论述包含的揭示斯密两种方法并存的错误,的确相当深刻,一旦理解之后,人们就会感到这里对教条的批判,即其产生原因的分析,远比一、二卷更为深刻。

最后,是理论范畴的二重性规定的混杂。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收入”概念是个奇怪的概念,它包含有二重规定。马克思这样写道:斯密承认,“单个资本家,和整个资本家阶级或所谓的国民一样,得到商品产品来代替生产中消费掉的资本。这个商品产品的价值,——它可以表现为这个产品本身的各个比例部分,——一方面补偿用掉的资本价值,因此形成收入”,马克思还特别指出,“按原来的用词,就是形成《Revenue》(《revenu》是动词《revenir》的分词,意思是“回来”),但要注意,这是资本收入”;可见,斯密的这个“收入”概念表示的是流回的资本价值。至于“另一方面,形成几个价值组成部分,它们‘在国内不同居民之间进行分配,或是作为他们的劳动的工资,或是作为他们的资本的利润,或是作为他们占有的土地的地租’”,马克思又特别说明,“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收入。”[541]他发现,斯密这样借助“收入”这个名词的双重含义,即既可表示资本收入,也可表示一般的生活收入,这样,他“在把商品价值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时除掉的东西,就又从后门……引了进来”[542]。所以马克思说斯密背弃了自己的理论,即那个令他头疼又让他不得不加以描述的社会表象的教条。可见,斯密多少还保留着作为一个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家的良心,并不像后来的庸俗经济学家那样完全在社会表象内兜圈圈。尽管这是他的现象学研究必然要出现的结果,但却与他的生理学研究并存。但也因为这样,用同一个“收入”概念表述两个有重大区别的资本收入与其他的收入,必会将自己也搞糊涂了。所以马克思说:“斯密在这里遭遇的全部不幸,都是‘收入’这个范畴造成的。”[543]

在终篇,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斯密的理论包含着“只是由流通幻影引起的思想混乱”[544]表现得更为具体。如上所述,斯密的研究对象、方法的二重性都让他将流通过程中的现象作为独立的对象来考察,结果是将资本和收入混为一谈。“收入和资本这两个固定的规定会互相交换、互换位置,以致从单个资本家来看,它们好像只是相对的规定,而从整个生产过程来看,它们就消失了。……对一个人来说是收入的东西,对另一个人来说则是资本。”[545]资本家怎样看,斯密也必然怎样看。

但是,在斯密教条作为被批判的重点和典型时,马克思也没有把它和庸俗经济学及其“公式”完全等量齐观。这从上面的分析以及从《资本论》各卷终篇的批判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实际上,两者虽然有一定的师承关系,但萨伊继承的并非斯密理论中合理的成分。何况它们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因而目的也完全不同。斯密处于工场手工业时代,那时工场主要使用活劳动,所使用的生产工具效能还比较简单,规模也较小,例如他举简单农具为例[546],因而通过“依此类推”来分解不变资本似乎还可以想象。而在萨伊的时代,资本主义至少已经进入机器大工业的时代,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巨大,因而从总体上忽视生产资料价值的存在根本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更重要的是,在斯密的时代,资本主义还处于上升时期,劳资两大阶级的矛盾还不尖锐,经济学还是一门多少有些科学性的理论。所以他的错误中还包含着某种天才的成分。[547]而萨伊的时代,情况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经济学已经庸俗化,他的“收入决定论”纯粹是辩护性的。

即使不说这一点,仅就错误的性质来看,也大相径庭。“斯密教条”尽管错误极其严重,登峰造极,但多少还包含一些有意思的思想片断,不能把它一笔抹煞。即使是把C分解为三种收入这种谬误,和斯密理论中正确的东西还有一定的联系。大家知道,斯密的价值理论中始终有几种对立的见解并存着,这就意味着他在提出这一教条时没有放弃正确的看法,即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劳动的产物。在这种理论基础上,斯密自然否认价值中有物质的东西存在。由于他没有不变资本而只有固定资本的概念,并且把固定资本理解为生产过程中的工具,所以,在确定它不能构成价值并且不懂得劳动二重性原理的情况下,它的维持费就只能由别的产品中的地租、利润和工资来说明了。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既然生产资料本身是劳动的产物,这部分价值本身最终地也只能由可变资本的等价物和剩余价值构成,由必要劳动的产物和剩余劳动的产物构成。因此,可以说,这种错误中包含着一种合理的观点,这也表现了斯密的某种本能,就像马克所说的:“关于商品价值,他的‘内在的’见解不断和他的在广度上占优势的外在的见解纠缠在一起,但他的科学本能还不时让内在的观点一再表露出来。”[548]从这种意义看,甚至他的那种“以此类推”的说明方法也不是不可借鉴的。例如,在说明商品中包含的转移的不变资本的价值时,就必须用去年的甚至前年的别的部门的活劳动来说明,因为前者毕竟是后者的凝结,只有这样“推”,才能把自然物质的原子从价值中排除出去。当然,这只有在一定的限度内才是合理的,而且方法的借鉴不能归结为理论的认可。

这样看来,也不能说斯密完全将生产资料的生产撇开。了解了“斯密教条”中收入概念的两重规定之后我们还应该意识到,在他的教条中包含的并非完全负面的意思。至少他知道,他所谓的“工资+利润+地租”中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当年形成的,另一部分是通过“依此类推”将不变资本部分分解为往年的“工资+利润+地租”。这样看来,斯密借助“资本收入”的“双重含义”,偷偷地将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混为一谈。因此,他所说的出卖全部商品获得的“收入”,并不是可以在当年全部消费掉的。所以马克思也说:“亚·斯密把商品的价值,从而把社会年产品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和剩余价值,从而分解为单纯的收入,但是他反对从这种论断中必然得出的结论:全部年产品都可以被消费掉。具有独创精神的思想家从来不会作出荒谬的结论。他们把这件事留给萨伊和麦克库洛赫之流去做。”[549]可见,在错误的道路上萨伊和麦克库洛赫比他走得更远。

在终篇,马克思还公正地指出,斯密作为古典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对庸俗经济学及其公式的“四种化”即“假象化、硬化和独立化、人格化和物化、异化”是持批判态度的。至少是能够把“利息归结为利润的一部分,把地租归结为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使这二者在剩余价值中合在一起;此外,把流通过程当作单纯的形态变化来说明;最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归结为劳动”[550];尽管这种批判不完全科学,不直接,并且还陷于“劳动—工资”这种表面现象的陷阱内不能自拔,因而批判不彻底、半途而废,但“教条”毕竟是资产阶级学者还能够进行公正无私的研究中因种种原因而产生的庸俗因素,不能与以辩护为己任的庸俗经济学同日而语。当然,也应看到,这毕竟是古典经济学庸俗性错误的典型,深入批判分析这一教条,不仅能给庸俗经济学以彻底的致命的打击,还可以划清古典经济学中科学成分与庸俗成分的界限,并发现两者之间的联系。

还必须看到,马克思把教条作为典型来批判,更因为它关系到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因而影响到几乎一切研究领域,特别是资本的积累、再生产、总分配,都与此有直接关系。所以,马克思的批判就不是就事论事,而是放在更广的研究领域中,结合自己的科学研究进行批判。了解这一点,对《资本论》各卷的末篇,都有这种批判,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曾风趣地把对教条的批判戏称为“幕间曲”,并说要“一直演奏到结束”。[551]我们看到,这段幕间曲在《资本论》全三卷中也是一直演奏到结束的,并且总是把它和古典经济学的积累、再生产和分配理论联系起来的。在全面评价教条时,我们不能不充分认识到,教条的错误是根本性的,它的作用极其恶劣。

二、“斯密教条”的客观原因批判分析

在20世纪的很长时期中,各个阶级各种各样的批判不绝如缕,但大部分情况都是以某种理论为依据,对照另一种理论。例如,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用自己的观点为参照,说马克思的理论如何错误,同样地,也有无数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也照此批判资产阶级理论。因此,相互批判了好几十年,都不能真正地摧毁对方。这表明,批判任何一种有复杂内容有影响的理论,都不能简单化。不能简单地说:你们的见解与我的理论不符合,所以是错误的,更不能自以为已经将它驳倒就行了。在批判上,马克思在终篇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

“三位一体公式”和“斯密教条”都包含有复杂的内容,要批判它们,可有两种途径,或者以公认的原理为据,或者是以事实为据。显然,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剩余价值的性质、二重形式的劳动的不同作用、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等理论等,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它们是理解过程发展真正秘密唯一科学的基本理论,但对已经破产、式微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来说,这些都是未知的,也不能接受的。对那些只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的庸俗经济学家来说,更是不可理解和不能接受的。因此,要批判“萨伊公式”和“斯密教条”,要向世人说明它们在理论上的根本缺陷和不能自圆其说、分析其错误的理论根源,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就像前面引证的考夫曼的评论所说的,“以文化本身为对象的批判,比任何事情更不能以意识的某种形式或某种结果为依据。这就是说,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552]。

但是,过程的发展产生了无数的事实,有简单、表面、片面、个别的等等,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可见,要从中选择能够说明问题且有批判性的事实并非易事,而就事论事不见得能够说明问题,所以,无论是选择还是议论,都要一定的理论指导。但一定的理论都有深浅不同的规定、历史阶段不同的规定。因此,要实施事实的批判,首先要进行的是对已有理论的批判。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固然很惬意,但绝非深刻,很可能是小骂大帮忙,更大的可能是不知道要害在那哪里,或者只能蜻蜓点水、隔靴搔痒,毕竟都是同根所生,相煎不可能太急的。这种情况看看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对斯密的态度就可知道了。所以,必须有对立的理论体系的批判才能打中要害和彻底,只有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才能真正地彻底对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实施最科学的最彻底的批判。“打铁先要自身硬”,要硬,不仅要保留、而且要不断地超越原先的状态。同样的道理,马克思也要对自己的理论进行自我批判,不能将理论过程最初提出的原理当成一成不变的、僵化的东西到处套用,而要使之随着理论过程的转型发展而不断转型。能不能在一个理论体系中进行自我批判而实现发展,是判定这个理论体系是否真正科学的一个重要标准。我们发现,在资产阶级学者方面,充其量只能通过不同时代的理论发展进行自我批判,无论哪一个经济学家,都不可能自觉地真正做到这一点。斯密倒是有自我批判的情况,但那是在提出了正确的理论之后又以庸俗的理论与之并存、因而产生二重性理论而自相矛盾。因而他的自我批判不是前进,而是倒退。李嘉图吸取斯密的教训,坚持劳动价值论,并用以检验、评价其他的理论,可是,他坚持的劳动价值论只是基础性的规定,只是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的理论规定。而他对它却缺乏历史的批判,换句话说,不加批判地把它当成一成不变的东西,并且跳过必要地方中介,直接地用以说明已经比较发展了的商品经济的情况。[553]结果只是以“强制抽象”断送了可能的发展机会。鉴于斯密和李嘉图的教训,马克思对自己的理论敢于实施自我批判,使之随着逻辑阶段的上升而不断地变化。这种变化既是内在规定不断结合新的条件而丰富,又是不断地逼近社会表象。他一方面阐明要以二重形式的劳动、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经济行为等基本理论为基础,并在适当的地方以此进行论证;另一方面又在适当的场合结合新的研究条件使之发生转型,不断地接近现实,例如对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这种内在结构,联系资本的周转,说明它因为价值周转而转型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种形式结构,说明剩余价值的各种形式在社会表面上转型表现为各种收入形式,如此等等。这种情况,就像一旦结合地球人的视角、地球的自转等条件后“日心说”就会颠倒表现为“地心说”一样。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还结合流通、主导主体的观念及相互之间的竞争,分析了“斯密教条”产生的经济条件。

在第三卷的开头处,马克思已经说明,本卷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显然,终篇是最合适体现这一计划的地方。所以除了其他方面的需要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个方位上,马克思必定有相应的安排。

终篇具体批判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萨伊公式”和“斯密教条”只是简单地描述社会表象,而马克思也已经注意到要反映这种社会表象,但他不是简单地反映它,而是要阐明内在规定与它的关系,也就是说,要用内在规定对它进行分析,要阐明原有的内在规定如何在具体条件下发生转型,以解释真相。由是,他就先说明内在规定,即全部社会总价值的量的界限,但三种形式的收入全部总和却不可能等于社会总产值量,可见“萨伊公式”和“斯密教条”是错误的。但是,他在批判它们错误的同时,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在他所指出的关于导致“萨伊公式”和“斯密教条”荒谬分析的五种困难中,实际上已包含了这两方面情况。由于第1、2、3种困难涉及的是最基本的内在规定,在第一、二卷已经阐明,马克思在这里没再细说,但也不是简单地套用,而是结合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来说明。[554]对第4、5种困难,主要指简单地反映社会表象,对此他就论述得比较详细。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他在第四十九章后半部和第五十章的详细说明。

第4、5种困难实际上指出两个情况所引起的混乱。一是在流通中资本与收入的换位。二是剩余价值既表现为利润、利息、地租等各种不同的具体形式,又表现为同一的收入。对此,马克思接着说:“这就是我们将要在下一章考察的混乱;这种混乱必然同价值来源于它本身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假象结合在一起。这就是说,商品的不同价值组成部分,首先会在各种收入上取得独立的形式,并且作为这样的收入,它们不是把商品的价值作为自己的源泉,而是把各个特别的物质生产要素作为自己的源泉。”[555]

对此,马克思当然要进行全面的分析批判。但这里我们更关注和感兴趣的,是他也指出:在发生积累的场合,“一切新资本都来自利润、地租或收入的其他形式,即来自剩余劳动这一事实,会使人产生一种错误的观念,好像商品的全部价值都来自收入。……全部困难来自这样一个事实:一切新追加的劳动,只要它所创造的价值不归结为工资,就表现为利润,——利润在这里被理解为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也就是说,表现为不要资本家花费任何东西,因而也无须用来为资本家补偿任何预付的东西、补偿任何资本的那种价值。因此,这个价值存在于可供支配的追加财富的形式上,总之,从单个资本家来看,存在于他的收入的形式上。”[556]资本家当然不会说用于积累的货币是资本化的剩余价值,在资本家看来,这些转化为积累的剩余价值不是他预付的资本,而是他的收入,是他“舍不得”花费的收入,是“节欲”攒下来的,所以是收入形成积累的资本。显然,马克思在这里突出的是“事实”,这个事实不是偶然的、个别的,而是大量、长期、普遍存在的,但同一个“事实”既会产生正解,也会产生误解,特别会因为剩余价值转化为收入与资本家的原预付是否有关而有不同的看法。由于立场和有无掏腰包的关系,另外的事实就有可能被忽视。正因为这样,事实往往被任意感受、解释,从而客观的存在就转变为主观的关系:“对一个人来说代表收入的东西,对另一个人来说则代表资本,因此,这只是主观的关系。”[557]不过,在资本家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认为是“主观的关系”这种观念,也会变成社会的普遍的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因此,不能以它是资本家的观念而将它一笑置之。

如果说第四十九章是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在那里还没有涉及资本家之间的竞争,那么在第五十章,马克思就专门研究竞争如何产生假象。在这里,他先说明总产品的总价值量、总收入量及其各个部分的量都有确定的界限,总收入量的界限不能包括C部分,竞争也不能改变这些界限,接着再说明竞争造成这些界限的模糊,客观的界限变成人为造成的各种“率”,使真实关系的颠倒,从而导致理论混乱的产生。囿于篇幅,这里无意再介绍马克思如何说明那些客观的界限,而是更注重竞争产生的假象如何导致理论的颠倒。

马克思详细地分析了这种混乱之所以必然产生的五种原因或条件;

第一,对象的内在规定在外化时不会直接表现,反之,在竞争中必然颠倒表现。也就是说,尽管价值在能够转化为收入,能够取得这种形式以前,必须已经存在,而且这三个收入的相对量是由不同的规律决定的,但“它们和商品价值本身的联系以及它们受商品价值本身的限制的事实,决不会在表面上显现出来,所以,颠倒的假象必然更具有迷惑作用”[558]。

第二,表面看,工资一般的提高或下降,会使商品的价格上升或下降,看起来好像是工资决定价值。但这一方面只是商品价格在名义上提高,另一方面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才发生的。而这种“经验”并不能说明,那种不以工资为转移的商品价值隐蔽地调节着这种变动,而且实际情况却是其他条件都发生变化,“在工资由于生活资料价格提高而提高时,利润率也能因劳动强度加大或工作日延长而保持不变,甚至提高。所有这些经验,都肯定了由于各个价值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颠倒的形式而引起的假象,好像决定商品价值的,只是工资,或工资加上利润”[559]。

第三,价值是生产过程创造的,生产过程没有完结之前,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会使凝结在商品中的价值量发生变化。而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在分配当事人之间的分配,更应该在流通中通过竞争而进行,它不是事先确定的。但在社会表面上,在资本家的行为和经验中,他们只是按照社会表面上表现出来的一些肤浅的原则,并且以社会表面所呈现的表象,认为是按在流通中事先确定的工资率、利润率、利息率、地租率来“分配”的。就工资而言,它本质上是工人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但在社会表面上,却表现为工人与资本家之间事先协议的标准,表现为一定的工资率。同样地,利润率一旦形成,就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相对稳定,并作为一定的量发挥作用。“就平均利润起这种作用来说,它是一个预先存在的量。”[560]至于利息率和地租率也不例外,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就根据市场交易的情况事先确定了。而且一旦“事实”不断重复,成了经验,一方面会强化收入决定价值的假象,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分配当事人进行“分配”的边界。

第四,在资本家的观念中,根本没有价值的概念,只有价格概念,而价格不外乎是一种社会表象。客观上价值决定是社会过程,资本家不感兴趣;主观上,他只关心出售价格,以及“价格要素”[561]。而这是由竞争决定的。无论在资本家之间竞争,还是在世界市场上竞争,都一样。

第五,在资本主义基础上出现的收入形式,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一旦成了固定的现象,对其他生产方式甚至可能形成类比。例如在一个私人生产者那里,他会把自己当作雇佣工人支付给自己工资,把自己当作资本家支付给自己利润,把自己当作土地所有者支付给自己地租。这样资本主义的这种收入获得方式好像就是一种自然的关系了。

简单说,在竞争中,在各种现实运动中,在资本家的经验和意识中,都好像是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价值。[562]

最后,在第五十一章,马克思又指出,分配关系本来是生产关系决定的,但在社会表面上,劳动所创造的社会总产值分别归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这种情况,却会转变为价值实体是由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决定的。教条正好表现了这种颠倒。显然,这些社会经济现象,就是教条由以产生的“深刻而真实的基础”。

其实,并非仅仅竞争才能产生假象,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也照样产生种种假象,只不过不像竞争的假象那样离奇和众多。“甚至在这个没有中介的领域内,在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直接过程的领域内,事情也不会如此简单。随着相对剩余价值在真正的独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发展,——与此同时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也发展了,——这些生产力以及劳动在直接劳动过程中的社会联系,都好像由劳动转移到资本身上了。”[563]这种假象对资本家的观念当然会产生影响。流通过程产生的假象就不必赘言了,在竞争中,一切都是颠倒的,而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地租,更使各种内部联系最终割断,剩余价值的源泉完全被掩盖。

第四节 科学批判与研究范式创新对科学研究来说,批判是事物发展的固有属性,也是理论或思想发展的必要路径。所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所体现的并非仅是斗争哲学,更重要的是创建;他的宣言是:“我要破坏,我也要建设。”[564]正所谓“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特别是终篇所进行的批判,的确是全方位的,深刻的、新颖的。

一、批判促进研究内容的创新、建树

众所周知,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合理内核,但这种合理内核并非花生壳包裹的花生仁,它往往是良莠混杂,往往是歪打正着,并且是与在“广度上占优势的外在的见解纠缠在一起”[565]。因此非有耐心、细心和精心分析,内在规定就有可能失之交臂,也有可能被污染而失去科学性。不仅如此,他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也是采取辩证分析的态度,客观地对待某些学者,例如他说:“萨伊同例如巴师夏比较起来还算是一个批评家,还算无所偏袒,因为他在斯密的著作里发现的矛盾相对说来还是未发展的”[566],并没有因为痛批他的“公式”而将他一棍子打死,而且能够通过批判他的“三位一体公式”导致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批判促进了他的创新和创建。

马克思的批判与创新结合当然是贯穿全过程的,从这种意义看,终篇作为全书的总结,也应该包含有这些批判和创新的统一。仔细地分析不难发现这种情况。例如他公正地评价古典经济学揭穿庸俗经济学的“假象化、硬化和独立化、物化和人格化、异化”等四种“经济上的神秘化”,但又深入地指出:“甚至古典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从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必然是这样,——也还或多或少地被束缚在他们曾批判地予以揭穿的假象世界里,因而,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不彻底性、半途而废和没有解决的矛盾中。”[567]

指出古典政治经济学将一般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等同起来,以至于将资本主义关系看成是“每一种生产方式的自然关系”[568],那么自然也就乐于确信,到处都是根据生产资料占有一定的产品,并因为相信“斯密教条”而不能坚持他们最先提出的一些理论规定。马克思在批判这种将一般过程与特殊过程混为一谈的同时,也重视对一般过程的研究,并与特殊的资本运动过程紧密联系起来考察。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因此我们不再就此一一列举,而将注意力集中在终篇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地方。

我们已经知道,终篇研究的是社会总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定如何在总分配过程中因为各个主体的竞争而产生的社会表象,以及因竞争所造成的假象[569](虽然并不研究竞争)。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他从批判“萨伊公式”开始,转而批判“斯密教条”,实际上都紧扣他们的“收入”范畴。无论是“公式”还是“教条”,都是对资本家的观念以及社会表象的高度概括而形成的,它的影响很广,在资本家世界中达成共识,所以是资本运动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马克思必然要科学地再现它,并形成特定的范畴:收入。

纵观终篇的研究,大体是沿着这样的路径推进的:批判萨伊的收入理论——批判斯密的收入理论——建立马克思的收入理论。从他的分析看,萨伊的“收入”概念尽管是对斯密的继承,但主要是社会表象的直接反映,而斯密则还包含有一定的内涵,有一定的合理性。在第二卷第三篇,马克思先说明,斯密在研究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时不自觉地抛弃自己的教条而接近问题的实质。在那里,马克思着重分析斯密的两个错误:即把不变资本部分抛弃,把个人的生活消费和社会的生产消费混为一谈。正是“纠正了斯密的上述两点错误……才使马克思有可能建立起他的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产品实现的卓越理论。”[570]在终篇,他的研究更进一步。既然资产阶级学者那么喜欢在收入形式上来说明总分配,而且形成了“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整个社会持有资本主义的观点”[571],那么马克思也认为到有必要结合收入的具体形式来细化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这既是对资产阶级学者的批判,又是再现具体的总体对象。于是,在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发表意见了:“他的意见是和所有他的前人直接对立的。在前人认为已有答案的地方,他却认为只是问题所在。”[572]他指出萨伊收入理论与斯密收入理论只是对社会表象的一种粗浅的(指萨伊)和不完全表面的(指斯密)的反映,根本没有区分不同的收入,不知道或不愿知道各种收入的不同性质。如果说,在收入问题上,斯密陷入的是困境和“不幸”。[573]那么萨伊更惨,跌入的是不能自拔的陷阱。通过批判,马克思提出并论证了自己的“收入”范畴,论证它是劳动力价值和不同形式的剩余价值在社会表面上统一的货币表现,这是对那些粗俗的表象、观念加以科学的改造,将它们从“平凡生活的范畴”转变为科学的范畴[574],并将它摆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范畴体系中的合理位置上,表明内在规定会因为竞争和人为的因素而颠倒地表现为这些表象、观念。当然,也只有这样处理思想材料,才能“同英法两国经济学家的用语相一致”[575],以便说明资产阶级学者的错误,澄清由此产生的各种混乱,说明产生这种错误、混乱的主、客观条件及理论渊源。

必须看到,马克思的收入范畴与资产阶级学者的收入有根本的区别。它指的是“总收益或总产品”或是再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的价值即资产阶级财富的社会表象,而后者则主要是强调社会表象的作用。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收入主要是从其价值实体的颠倒表现而言的,当它们要当作分配以形成各个阶级的收入时,则不包括全部财富,而要作必要的扣除,以保证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以有保险基金和社会福利的抽取等,不是不折不扣地全部分掉,而是有折有扣的。这样看,他的收入范畴具有双重含义:一重是指全部社会财富的价值实体在社会表面的颠倒表现形式,另一重是指可用于实际分配的部分;后者又有特别的规定:并不包涵全部v+m,其中的m部分还要扣除保险和福利部分,剩下的部分又表现为利润、利息、地租的形式——这些形式本质上是剩余价值,但又有与剩余价值完全不同的名称,从而掩盖了剩余价值的本质。——而v部分作为工人的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但在社会表面上会因其采取货币收入形式而被颠倒地表现为与利润、利息、地租一样的货币收入。收入作为《资本论》最具体范畴的提出和论证,不仅具有科学性,还具有现实性。因为它反映的是内在关系的外化,所以它切近现实,很容易检验。

二、批判促进研究范式的创新

马克思的科学批判所涉及的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全部,包括对象、方法、内容、价值等维度。正是通过批判、扬弃,才形成他特有的研究范式。这里所说的范式,指的是在一定世界观指导下,在对研究对象结构形成及历史发展基本判断的基础上决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思路、研究的维度和叙述等模式,它通过多种方法(包括批判)的集成,来表现理论内容的形成和转化发展,以及研究者包含价值在内的各种观念。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混乱,确立了科学的客观对象。同时批判了他们的研究方法,根据其复杂结构及其转型发展,根据对象的发展维度,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从深化到外化的方法,从一般到特殊的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形成和处理各种思想材料,建造了一个庞大复杂而有序、有逻辑张力的理论体系。

创建的科学理论,是由许多思想材料构成的。不仅它们的获得,要经过批判,而且它们要生动地体现客观对象的历史发展以及各个层面规定的关系,反映对象发展的生命,这些思想材料也要有生命。[576]而包括研究和再现在内的研究范式,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来说,留下的却大多是错误和尴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事物发展的辩证法,所以将不同历史阶段的对象、对象结构的不同层面等混为一体。因而产生了斯密“外在观察法”与“内在观察法”的混杂,但即使是他的“内在观察法”,也只是或多或少正确地表达了内在联系,并非全面深刻;而“外在观察法”只是一种必要但肤浅的描述,并且“这两种理解方法在斯密的著作中不仅安然并存,而且相互交错,不断自相矛盾”[577]。而李嘉图虽然吸取斯密的教训,却不知道实现从内在规定到外在表现的合理方式。他要科学讲清楚三个问题:其一,它所提出的其余范畴与价值规定是否适合或矛盾;其二,只是反映、再现过程的表现形式的科学与价值规定的现实基础的适合程度;其三,这个制度的表面运动与它的实际运动之间的矛盾。[578]可见,他已经发现了经济科学有价值规定这种最基本的研究和以此为基础的实际运动的研究——这实际上是内在观察的扩大,——还有更浅层的只再现过程表现形式、表面运动的研究。对此,马克思给予极高的评价:“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种方法的历史合理性,它在政治经济学史上的科学必然性。”[579]但是,李嘉图的“生理学”研究存在着问题,“……他的抽象还不够深刻,不够完全”[580]。因此,他在企图克服斯密双重研究之间的断裂缺陷时,也企图打通他那个一成不变的价值规律与其他范畴、过程的表现形式、制度的表面运动的直接联系,将只是表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最初阶段的价值规律与已经进入较为发展阶段的具体经济现象联系起来,但却没有获得成功,反而暴露出其理论的破绽,导致理论的破产。可见,无论结果如何,这都表明这些经济学家并非单纯地注意看不见的经济规律的揭示,还重视研究看得见的经济现象,借用现代流行的语言说,就是希望“理论联系实际”。毋庸置疑,任何有实用性的理论都以服务实际为归宿,资产阶级经济学也是这样。但是关键在于是要用什么样的理论、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联系什么样的实际。对这个问题的不同思考和应答必然形成不同的研究范式。由此观之,庸俗经济学也有这样的研究初衷,他们在表象的范围兜圈圈,为的也是解释现象,只不过是肤浅地就现象论现象。可见,围绕着如何实现理论联系实际,不同的经济学家都形成不同的研究范式。因此,马克思对他们的批判,不能单纯地以为是表示对他们理论的厌恶,从客观的意义看,这也是他在探讨如何建立新型的研究范式,以为无产阶级的利益服务。所以,对他们的批判,是马克思建立科学研究范式的重要步骤。实际上,马克思在一开始进行理论研究就已经充分意识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81]以这种哲学来指导研究经济理论,必然不满足于探究事物内在规定,还要阐明它与外部现象的联系。可见,无论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还是对庸俗经济学的批判,都对他科学研究范式的形成和科学化起到重要作用。

当然,马克思还十分重视对黑格尔辩证逻辑的批判和继承发展。他坦诚地说:“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582]这种批判,不仅仅表现在推翻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和筛选出其理论中的合理内核,还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加以彻底改造,并且有许多创新。

正是在系统地、全方位地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资产阶级哲学以及空想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建立了自己特有的多方位统一反映和再现复杂对象的科学的逻辑方法。恩格斯认为:“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583]它既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联结、贯穿各个部分的重要机制。

马克思的科学研究范式是贯穿全书的,对此,这里无需赘言。但是,在终篇他如何在批判的基础上将这种研究范式贯穿到底,为科学再现做出杰出贡献并形成特色,则是需要认真探究的。

我们已经知道,终篇研究和再现的是总体资产阶级财富的社会表象,与前面的研究不同,它的主要任务已经从主要揭示看不见的内在规定,转变为阐明这些规定的社会表象。

由此,我们应该意识到,马克思的各种基本理论都包含着深化研究和外化表现两个紧密关联的部分,这是马克思科学研究的一种独特的研究范式。[584]

马克思的研究范式当然要与一定的叙述方式相结合,在他看来,批判地叙述是“通过批判使一门科学第一次达到能把它辩证地叙述出来的那种水平”[585]。只要认真地看过《资本论》的人都会为其中富有文采和精确的表述所折服,即使是马克思主义的敌人,对此也不乏赞美之词。一篇俄国的评论也认为:马克思“叙述的特点是通俗易懂,明确,尽管研究对象的科学水平很高却非常生动”[586]。不仅这样,更有意义的是他用科学的方法来组织思想材料,使各种思想材料能动、互动,不断具体化,并表现为通过一系列范畴组成的一个有许多“纽结”[587]的、巨大的不断扩张的立体结构,各个纽结之间的联系紧密而有机。也就是说,他赋予材料以生命力、扩张力、辐射力。特别要注意的是,他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从深化到外化的方法,从一般到特殊的方法等,建造了一个庞大复杂而有序、有逻辑张力的理论体系。

显然,这样了解《资本论》的研究范式,比起将它简单地归结为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更能准确理解《资本论》的科学方法,更能生动、深刻地把握《资本论》各种理论的精神实质。

如果综合来看,《资本论》涉及的马克思的研究范式有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区分一般和特殊的研究对象,但并不将它们彼此分开,而是阐明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促进的关系。

其次,区分不同的研究阶段,并分别在各个阶段都实现深化与外化统一。通过阐明内在规定的外化,将深化研究和外化研究紧密结合起来。

再次,随着阶段的推进,深化研究通过中介发生转型,外化表现也通过中介发生转型,所以是双重的转型升级。由于有竞争和流通的作用,各个阶段的内在规定的外化表现都颠倒地表现,后面的阶段比前面的阶段颠倒得更厉害。

最后,这些推进都与批判紧密联系,不仅通过批判古典学派,而且以通过批判庸俗经济学的错误为契机,将资本家的日常意识也归入再现的重要内容,将它与颠倒的表象联系起来,体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以上涉及的并非马克思新研究范式的全部,但却是人们在理解马克思科学方法时所忽略或没有理解的。显然,它们可以归结为、但不等同于唯物辩证法,它们是辩证法的具体化。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阐明自己的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之后,还特别突出经济学研究的批判和否定的方法:“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588]这就告诉人们,在经济研究中,必须将对立统一规律具体化。实际上,马克思已经说明,他还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法。但是,这样理解他的研究范式仍然比较抽象,所以,有必要将它细化、进一步具体化。上述几个方面以及这些方面的协调应用,都是这种研究范式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的研究范式在终篇表现得最有特色,因为这里研究的是对象的总体社会表象,但绝非就事论事,而是认定对象的内在规定必定要表现出来、要外化。必须注意的是,这些内在规定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的,都要将一系列暂时无关宏旨的条件先行撇开,由此都具有抽象性。在马克思研究的整体安排中,“凡在过程开始时不是作为过程的前提和条件出现的东西,在过程结束时也不可能出现。但是另一方面,一切作为前提和条件的东西,在过程结束时则必然出现”[589]。既然他是在暂时撇开流通和竞争的条件下研究内在规定的,那么,在研究已经深入、达到深层的时候,研究就要回过头来结合原先暂时撇开的前提、条件来阐明它们的变化,以再现社会表象。

但是,《资本论》是一部科学研究的巨著,不宜像一般的教科书那样,将理论的进展的程序交代得一清二楚,否则就会失去宏论巨著让人品味、深思、感悟的魅力。而且,他在第三卷开头处已经交代了要“接近”什么了,所以,在终篇他就通过批判浸淫在市场竞争中的“萨伊公式”而“接近”社会表象,并将它们与内在规定联系起来。在这里,他一方面直接批判“萨伊公式”表现的只是社会表象,不是真正的科学;另一方面又在分析其产生的客观条件时说明,它并非全是萨伊的杜撰或臆想妄语,还有一定的表象依据。马克思发现,在社会表面上,不仅存在着“对一个人来说是收入的东西,对另一个人来说则是资本”这种现象,而且还存在着包括工资在内的各种收入决定价值的一系列假象:工资、平均利润、利息、地租的变动都导致价格的变动(虽则是短期的局部的)[590];而成本价格、工资、平均利润、利息、地租,在现实运动中又都表现为预先确定的量;由于再生产过程是连续进行的,不仅前提不断地表现为结果,而且结果也好像不断表现为前提[591],因此,受流通假象制约的资本家自然很容易、也很乐意产生颠倒的认识。在他们看来,为使再生产能够进行而必须作为商品出售依据的那种价格,是由工资、地租和利润调节的,对资本家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客观的、内在的价值决定。简单说,在竞争中,在各种现实运动中,在资本家的经验和意识中,都好像是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价值。[592]正是这种基于流通假象造成的错觉,他们都坚持这样的观念:全部价值都是收入决定的,是生产要素决定的。至于另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地租,它似乎与自然状态的土地有直接的联系,这更掩盖了剩余价值的源泉。显然,资本家的日常观念、庸俗经济学对这些观念的教条式翻译,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而是有一定的社会表象为依据。正因为这样,“斯密教条”和“萨伊公式”的推出就是必然的了,其中包含着巨大的错误也是必然的了。

不过,马克思这样分析并不意味着“萨伊公式”和“斯密教条”都是客观的、合理的,这只是说明,它们的产生所依据的充其量只是社会表象,并且其反映是肤浅的。“他们是从[社会的]统治部分即资本家的立场出发的,因此他们的论述不是素朴的和客观的,而是辩护论的。对必然在这种生产方式的承担者那里产生的庸俗观念的褊狭的和学理主义的表述,同诸如重农学派、亚·斯密、李嘉图这样的政治经济学家渴求理解现象的内部联系的愿望,是极不相同的。”[593]

不过,理解和领悟还不能到此为止。毕竟这还只是“破”,但马克思还要借此而“立”。马克思发现,对象的内在规定必然要在社会表面上表现出来,由于有主体的竞争和其他作用力的影响,其表现必定不会与内在规定合二为一。他多次强调:“在竞争中一切都颠倒地表现出来。经济关系的完成形态,那种在表面上,在这种关系的现实存在中,从而在这种关系的承担者和代理人试图说明这种关系所持有的观念中出现的完成形态,是和这种关系的内在的、本质的、但是隐藏着的基本内容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概念大不相同的,并且事实上是颠倒的和相反的。”[594]显然,“萨伊公式”和“斯密教条”所表现的,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内在规定的颠倒表现。换句话说,马克思要论证的是:就事物或过程的本质而言,只有社会劳动才是社会总价值实体的唯一源泉,但这种内在规定是在抽去了一系列条件的情况下形成的,在加进了这一系列条件之后,它在社会表面上必然颠倒地表现三个要素共同创造价值、三种收入决定价值。同样地,剩余价值就其本质而言,是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而被资本运动当事人无偿占有的,但在社会表面上,它却颠倒地表现为资本和土地自动带来的,与工人无关。之所以要这样阐明内在规定的颠倒表现,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整个社会持有资本主义的观点”[595],你要科学地具体地再现资本运动,就必须用内在规定还原社会表象——“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596]。就如科学的天文学在揭示了“地球绕太阳转”这种本质规定之后,还要说明因为这是在跳出地球人的视角、站在宇宙的角度上提出的,一旦回到地球上,从地球人的角度看,就会颠倒地表现“太阳绕地球转”。只有这样,这个理论才会说服地球人,也就是说,“日心说”要与“地心说”统一才是真正科学的,否则就是半截子的、未完成的。

但是,类比只能到此为止。“地心说”的产生是因为人在地球上观察日地关系,因为人生活在地球上,所以还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言。而资产阶级的观念却是资产阶级的狭隘利益产生的,只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才是合理的。但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的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597]。所以,对它的理论批判是非常必需的。但是,“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598]。所以,单有理论的批判还是不够的,还要诉诸无产阶级,诉诸劳动大众对这种物质生产关系的武器的批判。

总之,新研究范式在深入揭示对象的内在规定及其变化之后,还要刻意阐明这些内在规定必然会在外化中颠倒、并且表现在特定主体的观念中。只有这样,科学研究和理论再现才是完整的、彻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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