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过去10年的中国教改,是在上一轮教改“成功论”的背景下推进的。——虽然社会舆论对上一轮的高校扩招、高校合并、本科收费改革、高考改革、课程改革颇为不满,可官方的定性是教改很成功。——这也为这10年的教改定下基调,教改总体而言,仍旧是以“改革”为名的政绩工程,实质性的教改鲜见。
这10年间,令社会关注的改革有二。一是以自主招生为核心的高考改革,其中还包括高考志愿填报从传统等第志愿改革为平行志愿,推进异地高考改革;二是早于2008年即开始启动制订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下文简称《纲要》),于2010年颁布,这可谓10年间最大的教改行动。而分析这两大教改,都存在有良好的教改理念、教改共识,却缺实际教改实践的教改困境。
始于2003年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发展到现在,已有90所高校试点。在10年间,自主招生的改革动作不断,2006年,有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率先实行自主招生“预录取”改革,这被媒体称为自主招生的破冰之旅,面试通过后的学生即获得预录取资格,高考成绩仅作为参考;2009年,北京大学推出“校长实名推荐制”,这一做法随即被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校效仿,推出“领军计划”、“校长直通车计划”;同年,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五校实行“自主招生联考”,在2011年,三大联考形成,自主招生硝烟弥漫,舆论称之为“三国杀”;在高考公平的呼声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校在自主招生中注入“农村”元素,各校以“燕园计划”、“自强计划”、“农村生圆梦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学生转投计划进行自主招生,和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一起,补偿高考公平。
但是,自主招生改革一路走来,却争议不断。包括学校是在利用自主招生“抢生源”,自主招生并没有打破分数标准,增加了学生的负担等等。之所以出现这些争议,与自主招生改革不彻底有关。目前的自主招生,是和计划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的,参加学校自主招生测试(联考或者单独考),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还要参加高考,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的录取优惠条件方能被录取。这样的自主招生,并没有给予学校充分的自主权,也没有给学生选择权,发生变异也势在必然。
高考公平问题,根源也在于集中录取制度——各高校把招生指标分配到各省,这制造了事实上的高考录取不公平,不论是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还是高校在自主招生中单列计划进行补偿,都是在现行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有限补偿,对公平的校正极为有限。而异地高考之所以在北京、上海等地难以推进——目前,各省市都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或者思路,多数省市开放异地高考,但矛盾最集中的北京、上海等地,开放的门槛却极高,量大面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法获得异地高考机会。
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只有打破集中录取制度,实行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这就是建立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制,一名学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大学,可同时获得多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实行这样的自主招生,只需改变目前高考的功能即可,全国重点大学可在高考之后,自主提出申请的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同学可自主提出申请,大学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中学综合表现和大学面试考察自主录取,如此一来,高考就打破户籍限制,任何地方的学生都可自主报名参加,以高考成绩自主申请,同时大学获得充分的招生自主权,学生也拥有选择权。
有意思的是,就是几所新举办的高校,想在自主办学方面有所突破,也无疾而终。比如,南方科技大学,这所大学因提出“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去官化、去行政化的改革理念,广受社会关注,可在第一年尝试实行全员自主招生后,2012年,获得招生证的南科大的招生,却纳入提前批招生,虽然学校还宣称进行自主招生,可这本质已不是自主招生,而是按计划集中录取。同样的学校,还有新成立的上海纽约大学,作为又一所被寄予厚望的中外合作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的招生也被纳入提前批,这预示其对我国教育改革的促动将很有限。——对于中国高等教育来说,改革的目标,必须建立高等教育市场竞争机制。
由于没有在自主招生改革方面有实质突破,其他所有高考改革,包括科目改革、平行志愿录取改革,都没有多大实质价值,比如,江苏的三位一体改革,浙江的分层改革(高职招生考试科目和本科不同),高考录取还是要结合志愿、按分数从高低录取,没有摆脱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而已经在26个省市实行的平行志愿改革,虽然降低了学生填报志愿的焦虑和风险,但却更强调分数在录取中的作用——其投档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在高考作为基础教育指挥棒的地位没有得到改变的情况下,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减负改革,也就变为了听上去很美的口号。各地的课程改革,轰轰烈烈,针对减负的措施,出了一轮一轮,但遗憾的是,“重拳”都打到棉花胎上,都没有起到减负的实际效果。在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中,我国教育出现令人难以理解的荒谬景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高考录取率达到近80%, 但家长、学生的焦虑却越来越沉重。另外,虽然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把均衡作为地方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首要职责,可是,受应试教育升学教育模式影响,地方政府并不愿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义务教育阶段还是有重点校、示范校,一校之内还是把学生分为差生、优生,地方政府所做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改革,诸如优质高中名额分配,组建义务教育名校集团等,都没有触及现有的择校利益链,于是择校热在过去10年高烧不断。
其实,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明确的高考改革方案,就是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新模式,结合国家《纲要》,北京大学11名教授于2011年提出将自主招生放在高考之后,用高考成绩申请的建议,得到校方的支持,但据说,方案报到教育部,被否决。
不独高考改革如此,《纲要》所确定的其他四大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在《纲要》颁布之后的三年时间中,基本上都悬在空中。客观而言,这部历经两年多时间,召开了上百次座谈会,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而成的《纲要》.针对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颇有亮点的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改革校长遴选方式,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消除一系列教育歧视性之策,让各类教育平等发展等等。但落实这些改革措施,却遭到顽固的既得利益的阻力。
教育部在2011年年底启动了校长公选试点,这被视为是教育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改革举措,但两年多过去,试点公选校长的学校只有区区几所,而且主导公选的还是行政委派的公选委员会,《纲要》提到的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根本没有涉及。以至于2013年浙大新校长还没上任,网上就传出反对新校长上任的公开信。教育部也制订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各高校制定大学章程,可到目前为止,只有6所大学公布章程草案,而就是已公布草案的章程来看,并没有解决大学依法自主办学的问题。教育部还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参与学校管理的家长委员会,可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对此没有积极性,要不不建立,要么建立之后,只是将其作为摆设和工具,并不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作用,于是家校矛盾冲突依据,学校侵犯受教育者权益的事频频发生。
由于没有根本性的改革举措,多年积累的教育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越来越严重,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一年难甚一年,到了2013年,成为史上最难就业年,伴随大学生就业难的,则是“考研热”、“公考热”高烧不断。可以预见,如果没有治本的教改措施推进,中国教育问题没有最难,只有更难。
10年教改,一地鸡毛。但愿有关部门在总结时,不要再祭出10年前的“成功论调”,以推进了诸多貌似“改革”的改革,以及颁布了纲领性的教改《纲要》文件,作为教改的功绩。教改是否有突破,要看教育局面有否好转,这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化程度是否提高?办学自主权是否增加?考生和家长的高考焦虑是否缓解?大学教授能否有教育和学术的话语权?我国公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如何?在出国留学人数每年以20%以上的增幅递增,高考弃考人数每年达到200万人时,有关部门如果还宣称教改成功,那只是一厢情愿,这不但会让公众失去对教改的信心,也会加剧优秀人才的流失,出现严重的教育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