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姨父兰德在教育上非常重视背诵,我和多德因此受益良多。我们经常穿上长礼服或衬衣,挽起袖子,戴上纸制的头盔,把脸涂黑,拿着木板条当剑,扮做戏剧中的人物,向我们的同学和长辈们背诵诺瓦尔和格雷纳温、罗德里克· 杜和詹姆斯·费茨詹姆斯的台词。
我清晰地记得,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的经典对白中,我们对于重复短语——“该死的虚伪”有些顾虑。起先,我们以小声咳嗽来掩盖这个总是让观众觉得好笑的令人不快的词语。有一天,姨父告诉我们,可以说“该死”这个词,不会引来责骂。这天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此后,我们经常排练这段台词。我总是扮演格雷纳温的角色,把这个短语说得非常到位。偷吃禁果对我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我非常能理解玛乔丽·弗莱明的故事。一天早上,她生气了,瓦尔特·司各特问她怎么了,她回答说:
“今天早上我非常生气,司各特先生。我真想说‘该死的’,但是我不能。”
从那以后,一个特殊词语的表达成为演出中的亮点。在神坛上,牧师说“该死的”不算有错。在朗诵时,我们也同样可以大声说“该死的”。另一件事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的争斗中,诺瓦尔说:“我们的争斗终有一死。”1897年,我在给《北美评论》写的文章中用了这句话,姨父偶然读到,立即从丹佛姆林写信给我,说他知道我是从哪里发现这句话的,在世的人中,只有他能做到。
姨父所采用的教育方式使我的记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加强。我觉得鼓励年轻人去记忆一些经典的片段并经常背诵对他们是有利的,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法了。我对自己的速记能力非常满意,这也使我的一些朋友感到惊讶。我能记住任何事情,不管是我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但是,如果那件事不能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几小时后我就会忘得一干二净。
丹佛姆林的校园生活对我的一项考验是每天熟记《圣经·诗篇》中两首双行体的诗歌,为此,我不得不天天背诵。我的方法是这样的:在动身去学校之前,都对诗歌一眼不看。慢步走到学校花不了五六分钟时间,但在这简短的时间里我能轻松地完成作业。第一节课就是诗歌课,我做好了准备,顺利地通过了这项煎熬。如果要我在半小时之后将诗篇再复述一遍,那么结果恐怕非常糟糕。
我挣得的第一笔钱,或者说是从家庭圈子以外的人那里接受的第一枚硬币,是来自学校的老师马丁先生,那是作为我在全校师生面前背诵彭斯的诗歌《人类创造忧伤》的奖赏。写到这里,我想起了若干年后在伦敦和约翰·莫利先生共进晚餐的情景。当话题转到华兹华斯生平的时候,莫利先生说,他正在找彭斯的诗歌《晚年》,对这首诗他非常欣赏,但是在篇目中没有找到。我很乐意地向他复述了这首诗的一部分,他当即给了我第二枚硬币。啊,莫利先生真伟大,虽然他不是我们学校的老师。马丁先生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伟大”的人。对我来说,他真的非常伟大。但是,“老实人”莫利也的确是位英雄。
在宗教问题上,我们不会过多涉及。当学校里其他男孩和女孩被迫学习《简明教义问答手册》时,我和多德可以免修,对于这样的安排以及具体原因我从来没有弄明白过。我们家族中的所有亲戚,包括莫里森家和兰德家,其宗教立场与其政治观点一样激进,并且反对教义,对此我毫不怀疑。在我们家族圈子里,没有一个正统的长老教会员。我的父亲、叔叔和艾肯特姨妈、兰德姨父以及卡内基伯父,都不信仰加尔文教。后来某一天,他们中的多数人在瑞典宗教哲学家斯韦登伯格的学说中找到了精神慰藉。我的母亲在宗教问题上一直保持沉默。她从不对我提起这些,也不去教堂,因为在那些早期的岁月里,家里没有佣人,她要做所有的家务,包括烹饪星期天的正餐。她酷爱阅读,《查宁一神教》一书在那些日子里给了她特别的快乐。她真是不可思议!
童年时期,弥漫在我周围的是一种政治和宗教上强烈动荡不安的气氛。伴随着当时的政界是最先进的思想——消灭特权、公民平等、共和主义,我还听到许多在宗教问题上的争论。敏感的孩子容易不假思索地从长辈那里接受这些思想。我清楚地记得,加尔文主义的苛刻教条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场可怕的噩梦,但是由于前面提到的这类影响,那种糟糕的情绪转瞬就消失了。长大后,有件事一直藏在我的心里。有一天,牧师在传教时,我的父亲愤然离开了长老会教堂。
此事发生在我到那以后不久。父亲不能接受牧师宣讲的理论,他说:“如果那就是你们的信仰和你们的上帝,那么我会去寻找一个更好的信仰和更高尚的上帝。”他离开长老会教堂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但他没有停止关注其他各种教派。我看见他每天早上进入祈祷间里去祷告,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确是位圣徒,一直心怀虔诚。所有的宗教对他来说就像是正义的代言人。他发现宗教有许多派别,但信仰只有一个。我为父亲感到骄傲,他比牧师懂得更多,牧师勾画出来的不是天神,而是《圣经·旧约》中的残忍复仇者——正如安德鲁·D.怀特曾在自传中大胆放言,说他是一个“永远的拷问者”。值得庆幸的是,如今这种无知的观点已成为过去。
我童年时最大的乐趣之一是饲养鸽子和兔子。每当我想起父亲不嫌麻烦地为这些小动物搭建合适的窝,我就心存感激。我们家成了小伙伴们聚集的大本营。母亲一直认为家庭影响是让她的两个儿子走上正途的最好方式。她过去常说,首先要让家里充满快乐的气氛,只要我们和邻里伙伴觉得快乐,她和父亲没有什么不能做的。
我的第一次商业冒险是作为一名雇主让伙伴们为我服务一个季度,报酬是以他们的名字来给小兔子取名。在周六假日,他们通常要给小兔子找食物。回顾当时,想起我与小伙伴们所签订的苛刻的合同,如今我的良心都会受到谴责。整整一个季节,他们无怨无悔地采集了很多蒲公英、苜蓿给我,却只得到少得可怜的回报。唉,我真该给他们一些报酬的,可我却一分钱也没给。
我很珍惜这次活动所带来的经历,因为那是最初展现我组织能力的证明。我一生中在物质上的成功与这种能力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成功,并不是由于我知道什么或者能做什么,而是对能力的认识以及知人善任。这是任何人都应该拥有的宝贵知识。我不懂蒸汽机的结构原理,但是我会试着去懂得比机械装置更复杂的部件——人。1898年,我们的长途马车旅行停留在苏格兰高地的一间小旅馆里,一位绅士走过来向我们作自我介绍。他是麦金托什先生,苏格兰了不起的家具制造商。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个品行端正的人。他说,他冒昧地介绍自己,是因为他是那群给小动物找食物的男孩中的一个,他有时不愿“表达”,但却对小兔子格外宠爱,有一只小兔子还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可以想象,遇见他我是多么高兴——在以后的人生中,我只遇见了这一位曾给兔子觅食的男孩。我希望和他一直保持友谊并且经常见面。(今天,1913年12月1日,当我读到这段手稿时,我收到了他的一封珍贵的短信,回忆我们童年在一起时的美好时光。他收到我的回信时,一定会像我收到他的信一样,感到非常温馨。)
随着蒸汽机的推广和进步,丹佛姆林小手工业者的生意越来越差。终于,我们给母亲在匹兹堡的两个姐妹写了封信,表达了经过认真考虑后想去那里投奔她们的意思。我记得曾听父母说起,这么做不是为了改善家境,而是为了两个年幼的儿子。她们回信给了一个满意的答复。然后,家里决定通过拍卖的方式卖掉织布机和家具。父亲经常高兴地亮开嗓门为我们唱歌:
向西,向西,奔向自由的大地,
那里,波澜壮阔的密苏里河奔流入海;
那里,辛劳的人们自己当家做主,
穷人也能从田野将劳动的果实采摘。
卖掉家当所得的收益令人非常失望。织布机几乎没卖什么钱,结果还需20英镑才能凑够全家去美国的路费。此时,母亲的一位终生好友亨得森夫人伸出了友谊的援手。母亲总是有很多忠诚的朋友,因为她自己是如此真诚忠厚。亨得森夫人是埃拉·费格森的女儿,在我们家里,大家都知道这个名字。她冒险预付给我们急需的20英镑,兰德姨父和莫里森舅舅作担保。兰德姨父也给了些帮助和建议,为我们安排好了一切。1848年5月17日,我们离开了丹佛姆林。那年,父亲43岁,母亲33岁,我13岁,汤姆5岁——一个长着漂亮的白发和明亮的黑眼睛的男孩,他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吸引人们的目光。
从此以后,我永远离开了学校,除了有一个冬天在美国上夜校。后来,有位法国家庭教师教了我一阵子。说来很巧,他是一位演说家,从他那里我学会了如何演讲。我会读、写、译,并且开始学习代数和拉丁语。在一次旅行中,我给兰德姨父写过一封信,但那封信被退回来了,从信中可以看出我那时的书法比现在要好得多。我在英语语法方面学得很吃力,刚刚达到同龄孩子通常应有的水平。我所阅读的书籍不多,除了一些关于华莱士、布鲁斯和彭斯的书,不过,诗歌中许多经典片段我却能够铭记在心。孩提时代,我还读过童话,尤其是《天方夜谭》。在这本书里,我被带进了一个新的世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故事,犹如身临梦境。
一天早上,我们从热爱的故乡丹佛姆林出发,坐在公车上,沿着去查尔斯顿的运煤铁路奔驰。记得当时我含泪望着窗外,直到丹佛姆林从我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最后远去的还有那座庄严而古老的大教堂。在我第一次离开丹佛姆林的14年间,我几乎每天都会像那天早上那样想:“我何时能再次见到你?”只有在少数的日子里,我的脑海中没有浮现大教堂塔上神奇的文字——“罗伯特·布鲁斯国王”。我童年所有的记忆,我熟悉的乐土,都与古老的教堂和那里的钟声有关。每晚八点整,钟声就会敲响,它意味着一天已经结束,我该上床睡觉了。我在《美国的四驾马车在英国》一书中,也曾提到过那口钟。现在,我也要从中引用几段:
马车驶下廊桥,我和沃尔斯教长站在马车前排的位置。当时,我听到大教堂传来的第一遍钟声,钟声是为我和我尊敬的母亲而鸣响的。我双膝跪下,眼泪不知不觉地奔涌而出,我转身告诉教长我无法控制自己。片刻,我感觉自己好像要晕倒了。幸亏前面不远处没什么人,我有时间调整情绪。我咬紧双唇直到流出血来,我轻声对自己说:“没关系,保持冷静,你必须坚持住。”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这样的声音进入我的耳朵,深入我的灵魂过,这个声音萦绕在我耳边,那悦耳、亲切、温柔的力量征服了我。
伴着晚钟,我被抱到小床上,进入童年天真无邪的梦乡。每晚,父亲或是母亲会在床边俯下身子亲切地告诉我钟声都说了些什么。通过他们的翻译,我知道钟声对我说了很多美好动听的话语。那是来自天堂和神父的声音,在我入睡之前会和蔼地告诉我,一天中我有没有做错事情,他们的话语清晰平和,我知道敲钟的神灵看到了一切,但没有生气,从来没有生气,从未,但是非常非常遗憾。今天,当我听到这个声音,对我来说这不是一声简单的钟响,而是仍然有它独特的含义,这个声音仿佛是在欢迎漂泊在外的母亲和她的儿子再次回到它充满关爱的怀抱。
上天不会给我们安排什么,也不会赠予我们什么。钟声为我们而鸣,这是大教堂的钟声给予我们的奖赏。弟弟汤姆也曾在那里,这样的想法当时就有了。在我们去新的地方之前,汤姆也开始领略到钟声的奇妙。
卢梭希望在美妙的音乐中死去。如果我能选择,我希望在临终前有大教堂的钟声在耳边敲响,告诉我人生已经跑到了终点,并且召唤我,就像它曾经召唤那个长着白色头发的小男孩一样,最后一次唤我“入睡”。
我收到许多读者的来信,提到我书中的这段描述。他们之中甚至有些人说,读的时候泪流满面。这些文字来自我的内心,也许这就是感动读者心灵的原因。
我们乘坐一艘小船,在福思湾换登爱丁堡号轮船。当我将要被抱到轮船上时,我奔向兰德姨父,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哭喊道:“我不能离开你!我不能离开你!”一个好心的水手把我和姨父分开,把我抱到轮船的甲板上。当我回访丹佛姆林,这位亲爱的老朋友过来看我时,对我说那是他曾见过的最感伤的别离。
我们乘坐800吨的威斯卡斯特号帆船,从格拉斯哥的布鲁米洛起航。在长达7周的航行期间,我对水手有了更多的了解,知道了各种缆绳的名称,并且能够引导乘客去听从船长指挥,由于船上人手不够,急需乘客们的协助。结果,每逢周日,水手们就邀请我参加他们的聚餐,与我分享他们伙食中的美味——葡萄干布丁。我下船时还有点依依不舍。
到了纽约,让人眼花缭乱。我曾在爱丁堡被人带领去拜见过女王,但那是在我出国前的一次旅行中。在我们起航前,也没有时间去格拉斯哥观光。纽约是第一大繁华之都,我的生活圈在人声鼎沸的工业区,它的热闹和刺激让我不知所措。我们在纽约停留时,发生的一件小事给我留下了印象,当我们穿过城堡花园的保龄球场时,威斯卡斯特号帆船上的一位水手罗伯特·巴里曼抓住我的胳膊,认出了我。他在甲板上穿着制服,上岸后穿着时尚,蓝夹克配上白裤子。我认为他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他带我去了一家饮料铺,要了一杯菝葜汽水给我。我喝着饮料,仿佛品尝到了上帝所赐予的甘露。直到今天,在我的脑海中还留有那份华丽的色彩,雕刻着精致花纹的黄铜水杯中流出充满泡沫的甘露,在我的想象中没有任何事情能与我曾见过的那个场景相比。我常常经过那个地方,看到老妇人的饮料铺还在那里,不禁会想起那位亲爱的老水手。我曾试着联系他,若能找到他的话,希望看看他是否正安享晚年,或者可以尽我的力量使他的暮年生活多些快乐,但一切都是徒劳。他是我理想中的汤姆·保林,当那首动听的老歌响起时,我仿佛看见了“充满男性魅力”的我亲爱的老朋友巴里曼。唉!此前他已去了天堂。然而,他在航行中给予一个男孩的友善的帮助,使得这个男孩成为他的挚友和景仰者。
在纽约,我们只认识斯隆夫妇——著名的约翰、威廉和亨利的父母。斯隆夫人(尤菲米娅·道格拉斯)是我母亲童年时在丹佛姆林的伙伴。斯隆先生和我父亲曾经同是纺织工。我们去拜访他们,受到了热情的欢迎。威廉在1900年从我这里买了在纽约我家对面的一块地,给他两个已出嫁的女儿,这样我们的第三代孩子也成了好朋友,就像我们的母亲在苏格兰那时候一样,这真是件高兴的事。
纽约的移民代理商建议我的父亲,通过伊利河,经布法罗和伊利湖到克里夫兰,再由运河到比弗——这段旅程在当时需要3周时间,而今乘火车只要10小时。那时还没有铁路通匹兹堡,也不通西部任何一个城镇。伊利铁路正在修建中。旅途中,我们看见一群群人在那儿工作。对年轻人来说,没什么是错的。作为一名运河小船上的旅客,在那3周时间里有着无忧无虑的快乐。在我的经历中,所有的不愉快都从记忆中渐渐远去了,除了在夜晚的时候,我们被迫留在比弗湾码头等轮船把我们从俄亥俄州带到匹兹堡。这是我们第一次领教蚊子的凶猛,我的母亲被蚊子咬得比较厉害,甚至早上难以睁眼。我们的状况也很惨,但我不记得了,即使那晚被蚊子叮咬得刺痛,我仍然睡得很沉。我的睡眠一直不错,从来不知道“可怕的夜晚,地狱里的孩子”。
我们在匹兹堡的朋友焦急地等待我们的消息,他们温暖贴心的问候让我们忘却了烦恼。我们和他们一起在阿勒格尼市找到了住处。霍根姨父的一位兄弟在丽贝卡街的街尾开了一家小的纺织店。这家店有两层楼,楼上有两个房间,我们在那里落了脚(房租是免费的,因为我的艾肯特姨妈是那儿的房东)。不久以后,我的姨父放弃了纺织生意,我的父亲就接替他开始从事桌布生产,他不仅会纺织,而且后来还自己经商,去叫卖产品。因为找不到商人大批量订货,他不得已只好自己去开拓市场,挨家挨户地推销产品,收益极其微薄。
像往常一样,母亲出来拯救一切。没有什么能阻挡她的。她年轻时,曾在她父亲的商行里学过给鞋子镶边以挣取一些零用钱,如今这一技之长可以为家庭增加收入了。菲普斯先生,是我的朋友和合伙者亨利·菲普斯的父亲,他和我的外祖父一样,也是鞋店老板。他是我们在阿勒格尼的邻居。母亲从他那里接活,此外她还要做家务——当然,因为我们家没有请用人——母亲是一位伟大的女人。为鞋子镶边每周能挣4美元,深夜,她还经常在工作。白天和傍晚的空闲时间,当家务活做完了,我的小弟弟就坐在她的膝盖上帮她穿针线,并给线打上蜡。如同她曾经对我一样,她会给弟弟讲述一些苏格兰的经典民谣,她似乎已把这些熟记在心,有时也会讲一些寓意深刻的故事。
这是诚实正直的穷孩子比富家子弟更具优势之处。母亲身上汇集了护士、厨师、管家、教师、圣徒所有这些身份的一切特点,父亲则是榜样、向导、顾问和朋友!我和弟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被培养起来的。与这样的传统相比,富翁和贵族的孩子所拥有的又算什么呢?母亲是位勤劳的妇女,但是再忙的工作也不会妨碍她在邻居遇到麻烦时及时地给予建议和帮助,她被邻居们公认为是一位知性而友善的女人。很多人告诉我,母亲为他们做过很多事情。因此,后来不论我们住在哪里,富人和穷人都带着难题来找她出谋划策。无论她走到哪里,她总是出类拔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