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国际联盟在日内瓦通过《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日本在议定书上签了字。但是,日本侵华期间公然置国际公法于不顾,对中国人民大规模实施细菌战和化学战,进行活人实验,是世界历史罕见的战争犯罪。
1.侵华日军细菌战部队的建立应该说,日军是细菌战的始作俑者。20世纪20年代,日军设想研发生物武器用于对外侵略战争。石井四郎是一名法西斯分子,1920年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医学部毕业,成为鼓吹细菌战争的核心人物之一。1927年获博士学位后被派德国从事研究,1930年回国得到军部支持,1932年4月,石井四郎受命在东京陆军军医学校内组建“防疫研究室”,从此开始了罪恶活动。1933年8月,石井四郎奉命在哈尔滨市五常县背荫河建立细菌战研究机构及关押实验对象的收容所,开始了“人体实验”,就是对活人进行解剖及毒气、鼠疫菌感染等实验。1936年8月,根据天皇军令,正式成立名义上负责关东军防疫给水任务但实际从事细菌战准备的部队,被称“加茂部队”(又称石井部队)。1941年6月,对外称“满洲第731部队”(简称731部队)。设在长春的以军马防疫为名的“满洲第100部队”也属细菌部队的一部分。据原731部队生产部部长川岛清少将在伯力军事法庭供认,仅该部每月即可生产300公斤鼠疫菌、500公斤至600公斤炭疽菌或800公斤至900公斤的伤寒、赤痢菌等或1000公斤霍乱菌,[5]足以导致人类社会的巨大灾难。
除731部队外,日军还在其他侵华日军中设立同样的“防疫给水”细菌战部队,冠以不同的名称。太平洋战争期间,日军南方军在新加坡设立“冈”字第9420部队,人员达2万之多。这就构成了日军细菌作战的网络体系,规模大,分工细。
2.罪恶的人体细菌实验和“特殊输送”制度日军细菌部队最令人发指的暴行是使用活人实验,当时被称为“活体实验”。被俘的中国及其他国家的抗日志士和无辜平民被秘密“输送”至日军细菌战部队,即成为只有号码而没有名称的“马鲁大”(日语指“剥了皮的原木”,这一名称代表被细菌部队用以进行实验和解剖的“活体材料”)。目的是检验细菌武器效力,后扩大到杀人方法的研究。731部队把“马鲁大”绑在野外靶场上,让其承受飞机、大炮投下或发射的细菌弹、化学弹的攻击,甚至向其直接释放携有病菌的跳蚤或毒气等。1940年9月7日至10日的一次实验中,有16人承受毒气炮弹攻击后又被注射毒剂,全部被折磨致死。731部队成员川岛清战后供述:“1940年至1945年间,在这个杀人工厂中被消灭的至少有3000人。”[6] 731部队研究的菌种类型繁多,包括霍乱、伤寒、鼠疫、白喉、痢疾等,传染性强,杀伤性大。1941年11月日军细菌战造成常德地区8个县、25个乡遭鼠疫侵害,受害达7643人,已在2002年8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庭审中被认可。“活体实验”包括:冻伤、人体器官移植、外科手术练习等。据战时任日军军医中尉的竹内丰战后笔供,他在1943年8月1日至21日期间,曾被派到日军华北防疫给水部济南支部,亲自参加了对被俘11名八路军战士的活体解剖,从被害者身上取下的标本则被用来培养伤寒活菌。[7]
731部队需要的“马鲁大”,其来源与关东军1938年1月26日颁布的文件有直接关系,这一文件确立了“特殊输送”的罪恶制度。所谓“特殊输送”,就是要求日本驻中国东北各地的宪兵队,把秘密捕获的中、苏、朝等国抗日志士及一般平民,审讯后不转给司法部门,而是在取得关东军宪兵司令官批准后直接押送731部队,用作人体解剖等实验的材料。被关押的人“特殊输送”到731部队,被编上号码直至使用到他死去。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扩大了中国战场的细菌战,遍及中国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和西南广大地区,瘟疫肆虐。侵华日军的细菌战罪恶,极端残虐的反人道暴行,成为日本违反国际公法的历史见证。